防范电信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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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通报(三)

发布日期:2024-05-09    作者:     来源:     点击:

春季是电信诈骗活动高发期,大学生是电信诈骗分子实施诈骗犯罪的重要对象,近期我校发生1起被诈骗案件,现通报如下。

案情(刷单返利):

学生朱某于2024年4月20日17日47分报案称:4月19日晚17时,该学生在抖音app火影直播间内看到有人给主播刷了很多礼物,登上了贵宾榜榜一,与此同时该直播间评论区被“点开榜一头像实现轻松挣钱”弹幕刷屏,就好奇点了一下,点开后用微信扫了一下,弹出一个下载链接,下载后登录进去,有人告诉他说要通过打赏来增加主播的人气和流水,需要帮忙刷礼物,之后会返还。最开始是入会要30元,后面是给主播刷礼物,该生就按要求逐一进行操作,第一次转账100元,返还110元,重复几次后就信以为真,在转款1800元后,对方声称数据出错要用5000元来填补出错的环节,此时才意识到受骗,于是求助抖音客服,平台无法解决后报警求助。被骗金额共计1800元。

电信诈骗方式层出不穷,骗术多样。上述案件的特点就是在电商平台(非法APP或链接)上交易后有第三方交易弹窗或信息,诈骗分子利用学生贪念,实施引诱诈骗行为。

请各学院和辅导员务必通过主题班会等形式加强学生防范电信诈骗教育宣传,发动学生下载注册“国家反诈中心”APP,提高防骗意识,不轻信第三方信息,不要点击不明链接(二维码),不要不泄露个人银行卡、身份证、交易验证码或密码,谨慎交友。如遇到声称刷单返利、代理或者要求转账的,一律属于诈骗。为强化安全责任,学校将对出现诈骗案件的二级学院党政负责人和相关辅导员进行约谈。

特此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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