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电信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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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通报(二)

发布日期:2024-05-09    作者:     来源:     点击:

春季是电信诈骗活动高发期,大学生是电信诈骗分子实施诈骗犯罪的重要对象,近期我校连续发生2起被诈骗案件,现通报如下。

案情(刷单返利):

学生韩某于2024年3月27日报案称:其3月份加入某网拍平台,领取商家下发任务赚取报酬。某天一商家在QQ群里安排任务,该商家表示刷单到达一定金额后才可以返利。学生做了几单后,发现订单消失了,才意识到不对劲,于是找到淘宝商家要求退款并求助平台,平台无法解决后报警求助。金额合计2360.44元。

案情(网络游戏产品虚假交易):

学生李某于2024年3月28日报案称: 自己在《QQ飞车》游戏大厅公共频道上看见有人低价出售原价2000元的稀有道具车,自己主动加了QQ,对方要价68元,但在转账前需要激活账号,于是扫了对方微信收款码,陆续转账700元(借室友300元和自己生活费400元)后,因自己无钱再转后才发现被骗。被骗金额700元。

电信诈骗方式层出不穷,骗术多样。上述案件的特点就是在电商平台(非法APP或链接)上交易后有第三方交易弹窗或信息,诈骗分子利用学生贪念,实施引诱诈骗行为。

请各学院和辅导员务必通过主题班会等形式加强学生防范电信诈骗教育宣传,发动学生下载注册“国家反诈中心”APP,提高防骗意识,不轻信第三方信息,不要点击不明链接(二维码),不要不泄露个人银行卡、身份证、交易验证码或密码,谨慎交友。如遇到声称刷单返利、代理或者要求转账的,一律属于诈骗。为强化安全责任,学校将对出现诈骗案件的二级学院党政负责人和相关辅导员进行约谈。

特此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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