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人科字[2010]11号
关于认真做好2010年度
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相关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教秘人[2010]107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院2010年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符合条件的教师,可申报高职高专院校教师系列中级(讲师)、高级(副教授、教授)专业技术职务和高校实验技术人员(实验师、高级实验师)专业技术职务。
二、考评标准
1、申报教授、副教授、讲师任职资格按《安徽省高职高专院校教师专业资格条件》(教人[2009]2号)文件执行。
2、申报实验师、高级实验师任职资格按《安徽省高等学校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皖教人[2010]1号)文件执行。
三、教师资格问题
申报高校教师职务,必须具备高校教师资格。
四、教学考核问题
在平时考核的基础上,通过承担教学任务、任期述职、教案评价、公开教学测评等方式,认真考核申报人教学能力和业绩。
1、教学考核使用《安徽省高校教师教学工作评价总成绩表》和
《安徽省高校教师教学工作年度评价成绩表》。
2、教务部门要严格教学工作量的审核。审核意见要明确申报者完成的总学时数及同类教师平均学时数。教案在申报材料中不需提供,只供教务处审核和考核用。
①专任教师达到或超过同类教师平均数;
②兼任管理工作的教师,教学工作量要求不低于同学科专任教师的二分之一;
③经学院同意参加培训进修或在职攻读学位的教师,任现职期间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得少于规定教学工作量的70%。
3、申报教师高级职务必须提交综述报告。综述报告要求概述本学科(二级或三级学科)近五年来的研究动态、重要进展,要求反映本人在教学中如何吸收新的研究成果,在科研上取得哪些新的成绩以及今后的努力方向。
4、述职报告。述职内容应重点报告任期内的教学科研成果和下一步的工作目标,教学系部要组织同行专家及相关管理人员对其述职进行评议。
五、教研科研项目及成果问题
1、申报人员的教研科研项目应以下达的任务书为准,申报人提供的材料应包括:项目申报书、项目任务书和体现阶段性成果的材料。
2、对研究成果的专家鉴定和对项目效益的专家评价应由省部级教育、科技等相关主管部门组织或委托,并提供权威的鉴定材料。
六、论文论著方面的问题
1、申报人员任现职以来,在教人[2009]2号文印发之日(2009年3月18日)前已经发表的论文,其期刊系省教育厅《期刊目录》列出的国家级重点和国家级刊物的,可以分别视同新资格条件规定的一类和二类论文。
2、考评标准要求的学术论文,必须是独立或第一作者或外文刊物通讯作者完成,公开发表在具有“CN”或“ISSN”刊号的学术刊物上;专著或教材必须是有“ISBN”书号的正式出版物,且应由学院科研部门出据验证报告。增刊、副刊、特刊、论文集、专辑上发表的论文均不计入考评标准的要求。
3、论文检索数据库问题。同一篇文章被不同的检索系统检索,只提供一个检索结果;同一篇文章被同一检索系统不同版本检索到,在申报时以论文发表当年该检索系统检索到的期刊源所在类别为准。
七、需要明确的几个具体规定:
1、申报教师系列职务,必须取得外语、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或免试证书。
2、关于转岗评聘专业技术职务问题
从其他专业技术工作岗位转至教学岗位的人员,按转岗规定评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教师高一级职务时,须任满一个任职年限,其中从事高校教学工作满3年。转岗前后任职年限可以合并计算。业绩成果以从教后业绩、成果为主,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论文、研究成果可适当参考,不超过总要求的三分之一。
3、破格和专题报告形式申报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一律到省高评会参加现场水平答辩,答辩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按学科分组进行。答辩者通过PPT重点阐述本人破格或专题报告申报的理由,教学业绩、学术水平和实际贡献等以强补弱的依据,时间不超过15分钟。
4、申报副教授的人员应提交2篇代表作,申报教授的人员应提交3篇代表作,由教育厅评审时组织专家鉴定,实行鉴定评审合一。
5、申报人取得各种业绩、获得各种奖励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8月20日,届时申报人必须提交取得业绩、获得奖励的正式文件或证书。
6、关于任职时间的计算。任现职时间截止到2010年12月31日。
7、申报者持有与申报专业不同的学历(学位),必须参加过同专业1年以上进修并取得结业证书(相近专业不需要)。
八、推荐和评审程序:
推荐和评审程序按照教育厅皖教人〔2010〕12号印发的《安徽省高等学校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办法》(试行)执行,具体步骤为:
1、公布拟聘岗位职数。
2、个人申报。
3、基层审核与公示。申报人所在系部负责审核申报人提交的原始材料,并将所有材料在系部公示3天,之后根据条件决定是否向人事部门推荐。
4、学院职能部门审查。教务及科研等部门负责审查申报人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成果,人事部门根据档案核对申报者提交的学历、资历等有关材料,并结合教务、科研部门的审查意见决定是否受理申报人的材料。
5、学院专家委员会评审推荐。人事处将受理的申报材料提交相关专业组评议并等额投票推荐(对高级职务申报者,只审核材料,不投票),推荐结果报至人事科研处,人事科研处将申报材料提交学院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专业评议组在审查和评议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考评标准进行,并实行首审负责制。
6、学院公示。
7、学院上报。经院长办公会审定后上报省教育厅
九、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高教系列职称者需提交以下材料,其中,第3-10项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需建总目录)。
1、《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一式2份。
2、《高教系列任职资格评审简明情况登记表》一式25份(要求打印后盖章)。
3、申报人诚信承诺书。
4、各种证书复印件,包括: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合格证书(免试证书)、学历(位)证书、继续教育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及聘任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科研成果证书、获奖证书等。(需建目录)。
5、教学考核结果。(含《安徽省高校教师教学工作评价总成绩表》、专家现场听课的评价意见、教案评价意见、教学工作量考核意见表等。
6、综述报告、述职报告及其评议意见的复印件。
7、承担科研、教研任务的项目书复印件(需建目录,并注明项目相应级别)。
8、任现职以来的论文、论著复印件(含版权页:封面、目录、含有刊号和主办单位的页面)(需建目录,并注明相应级别)。
论文由学院科研部门负责检索,并出具验证报告。
9、申报教授职务者提供学术讲座及指导青年教师材料复印件(申报副高职务者提供指导青年教师材料复印件)。
10、代表作鉴定材料(由教育厅组织专家统一鉴定)单独装袋,写明姓名、学校、学科和申报职务。
十、评审工作时间安排:
7月5日一7月15日申报人员下载相关申报表格,将申报材料报至所在系部,并由系部进行审核并将申报材料进行公示3天;
7月16日- 23日 教务处组织进行相关教学考核和审核相关申报材料;科研部门审核相关申报材料;
7月24日各系部将被推荐人的申报材料报至人事处;
7月25日- 31日人事处整理受理的申报材料并将材料交与相关专业评议组;
8月1日- 2日专业评议组审核申报材料并进行评议和推荐;
8月3日专业评议组将推荐结果与申报人员的材料一并报至人事科研处;
8月4日--- 15日人事科研处将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后提交学院职评会进行评审和推荐,公示评审结果和推荐人员名单;
8月16日---20日 学院院长办公会审定评审结果;
8月21日---25日 人事科研处将申报材料上报省教育厅。
十一、工作要求:职称评聘工作,是一件关系到我院师资队伍和专业建设发展的大事,各部门应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及工作程序进行评审推荐,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原则,杜绝弄虚作假、敷衍了事现象发生。各职能部门应相互配合,认真、按时完成此次职称评聘工作。
特此通知。
2010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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