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21年度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1-07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部)、处室:

为加快建设一支高水平人才队伍,提高学校核心竞争力,推动我校国家优质高职院校和安徽省地方技能型高水平大学建设。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培育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214号)的文件精神,决定开展我校2021年度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培育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培育项目共分三类,分别是:

(一)高校学科(专业)拔尖人才学术资助项目;

(二)高校优秀青年骨干人才国内外访学研修项目;

(三)高校优秀青年人才支持计划项目。

二、申报条件

参见《2021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培育项目立项工作申报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同时根据《指南》要求,对申报人员做以下几点要求:

(一)以上项目,只能选择一项申报,不得多头申报。

(二)已经获得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培育资助项目的,不得再次申报同类项目;其中已获得上述项目支持,尚未结项的不得申报。

三、项目有关要求

项目立项按照“校级评审推荐、省级审核备案”的程序进行。学校根据师资队伍和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需要,在指标限额内,组织专家按照教育厅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并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经院长办公会集体讨论后,择优推荐。

四、评审方式

根据评审结果在限额范围内推荐申报。具体办法如下:

1)评审组由5-7位专家组成。

2)评审采用百分制打分,取平均值。

3)各类申报项目均按同类别项目的评审最终平均分高低排序,依据申报限额确定推荐项目。

4)若评选结果出现最后一个推选名额分数并列,且超过申报限额时,再邀请3位专家进行二次评审。

五、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各项目按《指南》要求将汇总表EXCEL版、申请表WORD版及附件材料PDF版上传至教科研管理信息系统(科研项目省级入口),系统截止时间:202121日下午17:00,逾期将不再受理。

推荐申报的需提供纸质材料(申请表及附件材料)一份,于下学期开学后提交至科研处存档。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我处联系。

联系人:娄老师、曹老师

联系电话:1396673860213635510897

附件:

1.《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培育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含指南).pdf

2.2021年拔尖人才项目表格下载(含填表说明).zip

组织人事处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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