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院部、处室:
根据《关于推荐省级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库成员人选的通知》的文件要求,现组织推荐省级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库成员。
一、推荐范围:
主要从事社会管理、法律、金融、农林、自然资源、水利、交通能源、工程建筑、环保、医疗、安全生产等相关行业的专家、教授、工程师、律师、会计师等。
二、推荐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拥护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
2.在法学、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管理学、心理学、建筑学等学科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该专业领域内国家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有较强的理论分析和研究能力,在本行业范围内具备较高的技术水平和评估咨询能力;或在党政机关长期从事相关工作,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或长期从事社会稳定工作,具有维护稳定和群众工作经验的。
3.熟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法规和政策,掌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程序、规范和要求。
4.坚持原则、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廉洁自律、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个人征信和职业道德操守,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的。
三、推荐程序
省级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库成员人选可被推荐或自荐,申报人员需提供推荐理由、学历学位和专业技术职称等资料,并填写《安徽省省级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库成员推荐表》,请于4月18日之前将相关材料的电子版报送到组织人事处。
附件:
1、关于推荐省级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库成员人选的通知.pdf
2、《安徽省省级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库成员推荐表》.docx
组织人事处
2022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