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处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精神,进一步帮助和引导新教师树立正确的教育思想和教学理念,形成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掌握教育教学基本理论知识和技能,尽快适应高校教学工作岗位需要,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校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21] 113 号)要求,现就做好2021年我校高校教师岗前培训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我校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未参加过安徽省高校岗前培训的教职工、以及需要重修的人员。
二、培训内容
此次培训采取集中网络培训、校本培训与在线学习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集中网络培训:根据《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暂行细则》,开设《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高等教育法规概论》《现代教育技术》等5门课程,由学校集中组织学习,今年集中网络培训时间统一安排在10月15日至11月30日(具体课程安排由组织人事处发布)。
(二)校本培训:由学校自行组织实施。主要内容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在今年教师节期间发表的重要寄语精神,师德师风、校史校情和校纪校规以及教学大纲编制、教学设计与教案编写、教学评价方法、教学实践、教研科研项目申报、文献检索以及微格教学训练、名师示范教学观摩等。
(三)在线学习:安排上列课程的相关视频及《青年教师职业生涯规划与发展》《高校新入职教师教学适应性培训》《现代教育技术在高校教学中的应用》《高校教学理念、教学方法与实践(文,理)》等网络在线课程,由学校统一纳入培训计划,本中心负责具体协调与安排。学员在2022年4月15日前自主完成。
以上课程模块学习完成并通过统一考试者,可获得《岗前培训结业证书》,并同时取得210个继续教育学时。
三、培训教材配备及费用
培训教材由学校统一负责购买,组织人事处负责发放,培训及颁证等费用由学校统一支付。不收取职工费用。
四、培训考核及结业考试
(一)学校高度重视教职工岗前培训工作,安排集中培训学习场地,安排专人负责日常出勤考勤,加强培训的过程性考核。过程性考核的各项指标成绩计入平时成绩。
平时成绩的考核办法如下:根据《安徽省高校新教师岗前培训若干规定》,集中培训出勤率低于课时数2/3者不得参加全省统考,须安排至下一年重修;参训新教师提交的“5个1”作业(课程实施大纲1份,授课教案1份,教学PPT 1个,有试讲专家组长签名和试讲评价及成绩的试讲评价表1份,教研或科研申报书1份)由各校成立专家组通过考评以百分制逐一得出(各项作业均为60分合格),如有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全省统考,须安排至下一年重修。
每位新教师提供的“5个1”作业由组织人事处分类立卷建档备查,其中提交的教学ppt为电子版,其它作业为纸质版。
(二)今年全省新教师岗前培训集中统一考试拟于2022年1月上旬举行,《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实行闭卷考试,《高等教育法规概论》实行开卷考试,具体考试安排另行通知。
五、其他说明
(一)岗前培训考试科目全部合格、在线学习按要求完成者,发放岗前培训合格证。考试科目未全部合格者,须参加下一年度补考,补考成绩合格后发放合格证书。如补考仍不合格,须重修该课程后方可再次参加补考。凡考试作弊者,成绩一律作零分计算,同时给予通报批评,并在三年内不得参加考试。如2019年考试中通报违纪的考生,2020年、2021年不得报名参加考试(以此类推)。
岗前培训的考试成绩计入教师个人业务档案,岗前培训考试合格证是申请教师资格、转正定级和职务聘任的必备条件之一。
(二)高等师范院校“教育学”学科门类本科学历以上毕业的教师参加岗前培训,其毕业成绩登记表记载有《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成绩的,可免试《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课程。高等师范院校指独立设置的全日制普通师范大学、师范学院;“教育学”学科门类指教育学、心理学(本科及其以上)一级学科及所属专业。
(三)请参训教职工高度重视岗前培训工作,按时参加学习任务,在学习中力求提高岗位适应能力和教育教学能力,切勿无故缺席。如需请假,请向组织人事处报备,并提供所属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的请假条。
联系人:娄老师、赵老师、卜老师、陈老师
联系电话:0551-65659300、65658120、65659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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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人事处
2021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