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
现将《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21〕131号)、《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办法》和《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皖教人〔2016〕6号)等认定依据文件等相关材料转发给你们。
请各二级学院(部)安排专人负责本项认定工作,并请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自行下载《2021年度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申请表》及《2021年度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情况一览表》,将申请表(纸质两份)和相应的认定支撑材料原件、复印件(一份)交到二级学院(部)进行申报材料初审盖章,经审核后的证书原件等材料归还申报人,二级学院收齐《申请表》、《认定情况一览表》(汇总)及支撑材料纸质及电子版。
请各二级学院负责本项工作的老师于12月14日前将本部门纸质及电子版材料汇总交到组织人事处娄老师,逾期视作放弃申报。
其他要求:
申报材料纸质版一人一袋(附封面),《申请表》调整为一页(一式两份),认定支撑材料一份、《认定情况一览表》院部汇总盖章,。
申报材料电子版一人一文件夹,申报人《申请表》、认定支撑材料及《认定情况一览表》(汇总)。
联系人:娄老师 0551-65659300。
附件:2021年度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材料.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