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
 
发布时间: 2020-04-20 浏览次数: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推荐安徽省民办教育规范管理专家委员会委员的通知》(皖教秘2020130)文件要求,由组织人事处宣传、组织申报,经我校遴选,我校拟推荐汪贤武同志申报民办高等教育规范管理专家委员会委员。

以上情况公示三天,自2020420日至422日。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请向校纪委监察室和组织人事处反映。

电话:0551-656581220551-65658120

202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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