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试点院校:
结合我省第四批1+X证书试点情况,经研究,现面向第四批1+X证书(附件1)征集遴选牵头院校,条件如下:
一、第四批1+X证书获批试点规模数原则上应达到本证书获批规模数的平均值,并向中高级证书试点倾斜。
二、具备能够满足培训及学生考证的实习实训设施设备,已被培训评价组织列为考核站点的学校优先推荐。
三、试点相关专业在省内同类学校中具有一定的影响力,承办过相关专业技能大赛省属、国赛或举办过相关专业师资培训的学校优先推荐。
四、专业师资队伍应具备一定的行业影响力,专业教师中有国家级、省级职业院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成员或担任本专业行指委委员等职务优先推荐。
五、列入国家“双高”计划、“全国优质专科校”、“地方技能型(应用型)高水平大学”、“省级示范特色中职学校”等建设单位的学校优先推荐。
原则上一个证书一个牵头院校,可“一校多牵”,鼓励前三批证书牵头校继续牵头相近专业第四批证书。请拟申报第四批证书牵头院校的单位于6月25日前将申报表盖章扫描件(附件2)发送办公室邮箱ahxzsbgs@126.com,邮件统一命名为学校+第四批证书牵头院校申报,第四批证书牵头院校经省厅组织有关专家研究评议后公布。
附件1:安徽省第四批征集牵头院校证书名单.docx
附件2:安徽省第四批1+X证书牵头院校申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