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为普及消费者权益的相关知识,引导大学生理性消费,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和维权观,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想道德与法治”教研室主任、校大学生法律爱好者协会指导老师韦静在教学楼八号多媒体为大学生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普法宣传讲座。
讲座紧紧围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了重点讲解,韦老师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了消费、消费者的概念,解读了消费者享有的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求偿权、受尊重权等权利内容,通过从网络直播卖假货,到长租公寓爆雷,再到在线教育机构倒闭跑路等实际发生的案例,提醒大学生注意防范网络消费的风险,保护好个人信息,引导同学们培养安全消费、理性消费、畅通消费的意识。同时提醒大家,消费过程中如遇到价格欺诈、收费陷阱、霸王条款、旅游宰客、捆绑消费等情况时,及时拨打12315电话或通过其他合法途径维权。
讲座深受大家的欢迎,同学们听得很认真,纷纷表示,今后要加强对消费安全知识的学习,提升消费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积极推动消费安全协同共治。(撰稿人:韦静 陆振东 审核人:蒋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