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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制定2018年度高等学校质量工程项目任务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4-23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院(部)、处室: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18135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8年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名单的通知》(皖教秘高〔201931号)文件精神,现将2018年省级、校级质量工程项目任务书的制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建设周期

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MOOC)示范项目、高水平教学团队、高校继续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基层教研室示范项目、教学研究项目(含委托项目)、精品线下开放课程、省级“六卓越、一拔尖”卓越人才培养创新项目、示范实验实训中心、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项目、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一流(品牌)专业(高水平高职专业)、一流本科人才示范引领基地、一流教材(高水平高职教材)建设、智慧课堂、中外合作培养项目、自主设置项目建设周期均为两年;校级教学研究项目建设周期为两年,项目建设周期自20181231日算起。

二、任务书编制

任务书作为项目执行、中期检查和验收的主要依据,需经学校签章,签章页扫描插入word版任务书。请各项目负责人于2019427日前,将质量工程项目任务书上传至质量工程管理系统备案。无特殊情况,逾期未提交的,视为自动撤项处理。省级质量工程项目、校级教学研究项目均使用《安徽省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任务书》制定项目建设计划和方案。

三、任务书论证和修改

学校于2019428日至30日组织专家对项目任务书进行网络和现场论证。项目负责人按照反馈意见修改后,于54日前将修改后的任务书上传至质量工程项目管理信息系统。

质量工程项目登录地址:http://202.38.95.115/QRMISStu/?OrgCode=13340

  

附件:1.质量工程项目任务书(含学校签章).doc

      2.皖教秘高【2019】31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8年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名单的通知.pdf

      3.校级质量工程项目名单.pdf 

     

  

  

科研与校企合作处

2019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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