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项目过程管理,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做好2018年度高等教育质量工程项目和振兴计划部分项目的年度检查和验收,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对高等教育质量工程项目和振兴计划部分项目进行年度检查验收的通知》(皖教秘高〔2019〕2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制订本方案。
一、检查验收基本情况
(一)结题验收项目范围
1.省级结题验收项目共计94 项(含振兴计划项目 3 项、延期结题 4 项),其中 57项省级 MOOC 项目按照省教育厅安排,由省厅委托安徽省高校数字图书馆安徽省网络课程学习中心平台进行检查评审,学院根据项目整体规划、建设要求、建设方案和检查内容进行整体验收自查。本次实际结题验收 37 项。
2.有建设经费支持的校级项目结题 19项(含延期结题2项)。
(二)中期检查项目范围
省级中期检查项目82项,其中 2017年立项的16项省级 MOOC 项目按照省教育厅安排,由省厅委托安徽省高校数字图书馆安徽省网络课程学习中心平台进行检查评审,学院根据项目整体规划、建设要求、建设方案和检查内容进行整体验收自查。本次实际中期检查 66项。
二、检查验收方式本次检查验收采用网络检查和现场检查验收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结题验收项目,采取网络检查评审和现场统一验收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中期检查项目,对其他省级、校级中期检查项目,通过网络评审的方式进行中期检查。
三、检查验收专家组
组长:李雪;
副组长:汪贤武、王辉、姚庆锋;
成员:李祖武、高克智、张颖、傅绪明、王勇、张震、孔成、杨帆、李荣富、余丙炎、校外专家。
四、检查评审
组织检查验收专家组由校内和校外专家组成,校内专家由校学术委员会成员或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教师组成,校外专家另行选聘。专家利用非工作时间对项目进行检查验收,实行项目负责人回避制度。
(一)结题验收由5位校内检查验收专家组成。
(二)中期检查项目由 5 位校外检查验收专家进行检查。
(三)院纪委对整个评审过程进行监督。
五、检查验收结果及应用
1. 学校检查验收结论为 A(优秀)、B(良好)、C(合格)、D(同意延期)、E(建议整改)。
2.检查验收结论为“E(建议整改)”,项目负责人需在规定期限内整改。
3.同一个项目检查验收两次获“E(建议整改)”结论的项目给予撤项处理,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主持申报同类项目。
六、检查验收时间地点
(一)结题验收
网络评审时间:4 月15日-19日;
现场结题检查验收时间、地点:4月18日(星期四)中午第一会议室。
(二)其他项目中期检查时间:4月15日-19日。
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2019年 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