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课程重修工作的通知
2019-03-25     (浏览次数:)

各院、部:

依据《永利集团304am官方入口学分制学籍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从即日起安排16、17、18级在校生有关课程的重修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重修对象

1. 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因旷考、作弊或必修课、限选课补考不及格的学生。

2.限选课补考不及格,学生可以重修,也可以另选其它选修课程。

二、重修申请

1.申请时间:3月25日至4月1日。

2.申请方式:学生登录永利集团304am官方入口教务处网站(http://www.ahbvc.cn/jwc/),点击“下载中心”,下载永利集团304am官方入口课程重修申请表,填写交到所在学院审核。

三、教学组织

重修申请结束后,由各院、部统一安排重修上课,根据课程报名人数采取以下方式安排重修课程:

1.组班重修:对于报名人数超过30人(含30人)的课程,要组建重修科目班,原则上授课学时不低于计划课时的三分之一。

2.辅导重修:凡重修人数较少的课程,一律采取指定教师课外集中辅导或网络教学的方式进行重修,集中辅导次数一般不少于5次。课程辅导结束后由院、部统一安排重修考试。

四、教学要求

1.重修课程教学时间:2019年4月8日—2019年6月6日。

2.参加重修的学生必须按时上课或参加辅导,凡缺课三分之一以上者取消考试资格,学生必须凭学生证参加重修考试。既不向院、部请假又不参加考试者按旷考处理。

3.重修上课及辅导教师一般不安排原任课教师。重修考试必须严格按教学大纲(课程标准)要求命题,不得随意降低难度。

4.开课前课程所在院、部将授课教师授课时间、地点、考核方案汇总报至教务处备案,教务处按照授课方案开展教学检查和课酬发放工作。

五、考核要求

1.重修课程考核时间:2019年6月10日—6月14日,由开课院、部按照考核方案统一组织。

2.重修成绩按卷面成绩计,重修考试及格及其以上者,即获得该门课程的学分。

六、注意事项

学生应按规定时间和具体要求办理课程重修手续,逾期不办理者,无资格参加本学期重修考试,视为放弃重修资格。请各二级学院通知到学生,要求学生本人登入教务系统查询成绩,并排查成绩不合格而放弃重修的学生。

教务处

2019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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