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中银杯”安徽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烹饪”赛项竞赛指南
2023-12-20     (浏览次数:)

2023年“中银杯”安徽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烹饪”赛项


 办: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办:永利集团304am官方入口

         : 2023年12月26-28日

2023年“中银杯”安徽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烹饪”赛项竞赛指南

一、比赛时间与地点

时间:时间:2023年12月26-28日

地点:永利集团304am官方入口双凤校区(合肥市双凤经济开发区金宁路北16号)

二、报到时间、地点及要求

时间:202312261430

地点:永利集团304am官方入口双凤校区北门第四食堂二楼报到处

要求:参赛选手报到时,必须携带学生证、身份证及纸质报名表(有照片并加盖校公章),弄虚作假者取消参赛资格。

三、组织机构

(一)赛点竞赛组委会

主任:齐建平、李雪

成员:陈行、胡捍东、陈章奇、吴松飞

职责:领导赛点的组织工作;协调赛点的各项资源;审批竞赛的各种方案;负责参赛学校校级领导及教育厅领导视察、观摩的接待工作。

(二)赛点比赛技术组

组长:傅绪明

成员:郑帅帅

职责:制定比赛规程和相关参赛指南;制作竞赛证件;提供赛场技术保障;设计并布置赛场内的竞赛环境;组织制定比赛规程参赛指南;设计各赛项竞赛流程;安排各赛项工作人员;登统、汇总、报送参赛选手比赛成绩等。

)赛点比赛协调组

组长:张震

职责:全面负责与教育厅大赛办协调工作;及时发布比赛规程参赛指南组织赛项报名工作;审核选手参赛信息;选定大赛裁判;审核并报送参赛选手比赛成绩等。

)赛点宣传报道组

组长:孔成

成员:马大峰

职责:负责社会媒体的接待工作;负责各项比赛的摄影摄像工作;撰写新闻通稿;负责学校网站、报纸等校内媒体的宣传报导;负责现场隔段、桁架、灯光;负责赛场以外的校园竞赛氛围营造工作,志愿者安排等。

)赛点后勤服务组

组长:陈松

职责:负责比赛工作人员(含学生)工作餐;负责比赛现场卫生;负责比赛期间的水电供应、空调运行;提供基本医疗服务,提供口罩等医疗物资等。

)赛点车辆、会议保障

组长:周建平

职责:负责协调、调度比赛用车;负责上级领导及兄弟学校领导的接待安排工作;保证比赛期间评委、选手住宿场地的联络与落实事宜;提供比赛所需各种会议场所及会议用品。

(七)赛点设备保障组

组长:杨锐童乐

成员:郑帅帅、蒋一璟

职责:负责比赛设施、设备、比赛软件运行;负责提供比赛耗材;负责比赛场地的卫生清扫;负责比赛期间指导教师的休息、观摩安排等。

(八)信息保障组

   组长:余丙炎

负责各比赛项目的网络、监控设备的运行、比赛摄像等,保障比赛顺利进行。

(九)赛点经费保障

组长:未培、张震

职责:负责赛项经费预算、审核及报销等。

)赛点纪检仲裁组

组长:校外专家

成员:耿艳军等

职责:检查竞赛规则;检查赛场安排;监督比赛抽签及竞赛秩序;监督评委评判工作;接受并调查、解答参赛院校质询、申诉;对评委评判作最后仲裁。

十一)赛点安全保卫组

组长:丁闯

职责:负责校内外车辆的行车路安排及停车安排;负责赛场外的秩序维护;负责处理有关突发事件等。

四、住宿安排

比赛期间食宿自理(指导教师、选手均可在学校食堂就餐,就餐可使用微信、支付宝等方式支付),推荐住宿酒店(需要提前预定)。

酒店名称合肥市北城万达庐州天街亚朵酒店

酒店地址:长丰双凤经济开发区阜阳北路与金海路交口庐州天地S3号

联系人:张经理 18355155508

五、比赛日程安排

日期

内容

地点

负责部门

12月26日

下午

1200-1430

参赛院校报到(除证件外还要提交宴席设计书8份)

永利集团304am官方入口双凤校区第四食堂二楼餐厅实训室

旅游健康学院

1430-1530

参赛队领队会、抽签(出场顺序)

永利集团304am官方入口双凤校区综合楼123号会议室

赛点组委会

纪检组

技术组

12月27日上午


8:00—8:40


原料检录


旅游健康学院烹饪实训室入口平台

裁判组

设备保障组

技术组

9:00—9:20

基本功制作

旅游健康学院

热菜实训室

裁判组

设备保障组

技术组

9:30-13:30

宴席制作

13:40—14:10

布展

展示区

裁判组

设备保障组

技术组

14:20—15:00

展评(答辩)

15:10—16:00

作品观摩

展示区

裁判组

设备保障组

技术组

16:00

收拾餐具






1228日上午

8:00—8:40


原料检录


旅游健康学院实训室入口

裁判组

设备保障组

技术组

9:00—9:20

基本功制作

旅游健康学院热菜实训室

裁判组

设备保障组

技术组

9:30-13:30

宴席制作


13:40—14:10

布展

展示区

裁判组

设备保障组

技术组

14:20—15:00

展评(答辩)

15:10—16:00

作品观摩

展示区

裁判组

设备保障组

技术组

16:00

收拾餐具

六、比赛流程

1.在规定时段比赛的选手提前进入检录区进行赛场检录,学生检录进入侯赛区后,由评委监督现场抽签。

2.赛场负责人示意,“请××至××号选手入场”。若选手在1分钟内未入场,赛场负责人可宣布其“弃权”。

3.选手入场,由服务人员带领到抽签工作台进行工位号抽取。

4.选手整理原料、餐具、熟悉设备后到工作台旁等候,等待赛场负责人宣布“比赛开始”,计时员开始计时。

5.比赛结束,负责人宣布“比赛结束”,参赛选手清理卫生、离场。卫生清理不净,评委根据脏乱情况扣1-2分。

6.服务人员将作品送到评分区,由评委打分。

7.评分结束,裁判签名。计分员收取裁判评分表进行统计。

8.赛场负责人宣布“清理比赛场地”,选手随后离开赛场。

七、比赛注意事项

1.实践操作超时均在该项目的前场评分中作扣分处理,扣分标准:超时5分钟内扣1分,之后每超时1分钟扣1分。

2.指导教师只能在场外进行指导,比赛期间不能进入赛场。

3.现场除提供常用器具设备、调料,所有参赛原料和特殊器具设备、调料均由参赛队自备。基本菜肴原料由赛场统一提供,自备原料需按照赛项执委会公布的原材料目录中要求选择不可初加工、刀工、火工等处理,袋装、瓶装不可开封,所有原料均须在比赛现场完成初加工、刀工成型、加热调味等。本着节约和卫生安全的原则,宴席菜肴热菜制作不提倡使用食品雕刻、面塑等进行装饰点缀。

八、赛场须知

(一)参赛选手须知

1.参赛选手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纸质报名表(有照片并加盖学校公章)并携(佩)带统一签发的参赛证参加竞赛。

2.参赛选手必须按竞赛时间提前并按照检录时间要求进入赛场。迟到10分钟者不得参加竞赛。

3.参赛选手应严格遵守赛场纪律,尊重裁判和赛场工作人员,自觉维护赛场秩序,非指定比赛用具(手机、录音器等物品)不得带入赛场。

4.选手在竞赛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开赛场,如有特殊情况,需经裁判人员同意后作特殊处理。

5.参赛选手在竞赛过程中,如遇问题需举手向裁判人员提问,选手之间不得互相询问;选手之间互相询问按作弊处理。

6.参赛选手比赛结束后应立即离开赛场,不得在赛场附近逗留、喧哗、嬉闹或议论有关赛事。

7.爱护竞赛场所的设备、仪器,凡故意损坏和丢失者,应照价赔偿。

8.参赛选手在竞赛期间若有不遵守赛场纪律的行为,可由裁判提出批评或警告。

9.在竞赛期间有替考和被替考行为的参赛选手,项目裁判长有权令其退出赛场,并取消其竞赛成绩,情节严重的将责成学校予以严惩,并报请省教育厅对舞弊选手所在学校予以通报批评。

10.参赛选手要服从裁判,遵守大赛比赛规则。各参赛选手必须遵守大赛组委会制定的各项制度,坚持“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精神,自觉维护大赛纪律。各参赛选手比赛成绩服从裁判评判。若选手对其成绩有异议,可在赛后向本参赛队领队反映,不得在现场喧闹。若喧闹或与组委会成员、裁判人员发生争执者,取消参赛或获奖资格。

11.参赛选手进入指定赛场后,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裁判人员明示或暗示自己的真实姓名及所属院校,否则裁判人员可酌情扣10-20分。

12.赛点拥有参赛选手在比赛中的肖像权,有权用于在任何时候的宣传。

(二)参赛领队须知

1.熟悉竞赛规程,负责做好本参赛队大赛期间的后勤保障、安全、管理工作,督促选手按赛事规定时间和地点报到,自觉维护赛事秩序。

2.贯彻执行大赛各项规定,竞赛期间不私自接触裁判,更不得以任何形式影响裁判人员的评判。

3.负责组织本参赛队选手参与抽签。

4.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比赛或中途带选手退场。

5.在大赛期间需保持通信畅通。

(三)指导教师须知

1.严格遵守赛场的规章制度,服从裁判,文明竞赛

2.熟悉竞赛规程,积极指导备战。

3.选手在比赛期间,指导教师不得进入竞赛区,更不得向裁判“递条子”、“打招呼”。

(四)赛场纪律

1.选手不得在竞赛现场内外吸烟,不听劝阻者给予通报批评或清退比赛现场,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处理,并上报大赛组委会。

2.未经允许不得使用和移动竞赛场内的任何设施设备,比赛工具使用后放回原处。

3.选手在竞赛中必须遵守赛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安全、合理的使用各种设施设备和工具。

4.选手参加实际操作竞赛前,应由参赛学校进行安全教育。

5.参赛选手不得触动非竞赛用设备,对竞赛设备或非竞赛设备造成损坏,由参赛学校承担赔偿责任。

九、仲裁与申诉

(一)仲裁

1.纪检仲裁组负责受理大赛中出现的申诉并进行仲裁,以保证竞赛的顺利进行和竞赛结果公平、公正。

2.纪检仲裁组的裁决为最终裁决,参赛队不得因对仲裁处理意见不服而停止比赛或滋事。

(二)申诉

1.申诉应在竞赛结束后2小时内提出,超过时效将不予受理。申诉时,应按照规定的程序由参赛队领队向纪检仲裁组递交书面申诉报告。报告应对申诉事件发生的时间、涉及到的人员、申诉依据与理由等进行充分、实事求是的叙述。事实依据不充分、仅凭主观臆断的申诉将不予受理。申诉报告须有申诉的参赛选手、领队签名。

2.申诉人不得无故拒不接受处理结果,不允许采取过激行为刁难、攻击工作人员,如有违反,情节严重的将上报大赛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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