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中银杯”安徽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酒水服务”赛项
竞
赛
指
南
主 办: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承 办:永利集团304am官方入口
日 期: 2023年12月26-28日
2023年“中银杯”安徽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
“酒水服务”赛项竞赛指南
一、比赛时间与地点
时间:时间:2023年12月26-28日
地点:永利集团304am官方入口双凤校区(合肥市双凤经济开发区金宁路北16号)
二、报到时间、地点及要求
时间:2023年12月26日17:00前
地点:永利集团304am官方入口双凤校区北门第四食堂二楼报到处
要求:
参赛选手报到时,必须携带学生证、身份证及纸质报名表(有照片并加盖学校公章),弄虚作假者取消参赛资格。
三、组织机构
(一)赛点竞赛组委会
主任:齐建平、李雪
成员:陈行、胡捍东、陈章奇、吴松飞
职责:领导赛点的组织工作;协调赛点的各项资源;审批竞赛的各种方案;负责参赛学校校级领导及教育厅领导视察、观摩的接待工作。
(二)赛点比赛技术组
组长:傅绪明
成员:李俊
职责:制定比赛规程和相关参赛指南;制作竞赛证件;提供赛场技术保障;设计并布置赛场内的竞赛环境;组织制定比赛规程、参赛指南等;设计各赛项竞赛流程;安排各赛项工作人员;登统、汇总、报送参赛选手比赛成绩等。
(三)赛点比赛协调组
组长:张震
职责:全面负责与教育厅大赛办协调工作;及时发布比赛规程、参赛指南等;组织赛项报名工作;审核选手参赛信息;选定大赛裁判;审核并报送参赛选手比赛成绩等。
(四)赛点宣传报道组
组长:孔成
成员:马大峰
职责:负责社会媒体的接待工作;负责各项比赛的摄影摄像工作;撰写新闻通稿;负责学校网站、报纸等校内媒体的宣传报导;负责现场隔段、桁架;负责赛场以外的校园竞赛氛围营造工作,志愿者安排等。
(五)赛点后勤服务组
组长:陈松
职责:负责比赛工作人员(含学生)工作餐;负责比赛现场卫生;负责比赛期间的水电供应、空调运行;提供基本医疗服务,提供口罩等医疗物资等。
(六)赛点车辆、会议保障组
组长:周建平
职责:负责协调、调度比赛用车;负责上级领导及兄弟学校领导的接待安排工作;保证比赛期间评委、选手住宿场地的联络与落实事宜;提供比赛所需各种会议场所及会议用品。
(七)赛点设备保障组
组长:杨锐、童乐
成员:李俊、蒋一璟
职责:负责比赛设施、设备、比赛软件运行;负责提供比赛耗材;负责比赛场地的卫生清扫;负责比赛期间指导教师的休息场地安排等。
(八)信息保障组
组长:余丙炎
职责:负责各比赛项目的网络、监控设备的运行、比赛摄像等,保障比赛顺利进行。
(九)赛点经费保障
组长:未培、张震
职责:负责赛项经费预算、审核及报销等。
(十)赛点纪检仲裁组
组长:校外专家
成员:耿艳军等
职责:检查竞赛规则;检查赛场安排;监督比赛抽签及竞赛秩序;监督评委评判工作;接受并调查、解答参赛院校质询、申诉;对评委评判作最后仲裁。
(十一)赛点安全保卫组
组长:丁闯
职责:负责校内外车辆的行车路线安排及停车安排;负责赛场外的秩序维护;负责处理有关突发事件等。
四、住宿安排
比赛期间食宿自理(指导教师、选手均可在学校食堂就餐,就餐可使用微信、支付宝等方式支付),推荐住宿酒店(需要提前预定)。
酒店名称:合肥市北城万达庐州天街亚朵酒店
酒店地址:长丰双凤经济开发区阜阳北路与金海路交口庐州天地S3号
联系人:张经理 18355155508
五、比赛日程安排
日期 | 内容 | 地点 | 负责部门 |
12月26日 (周二) | 全天 下午17:00前 | 参赛院校报到 | 永利集团304am官方入口双凤校区北门第四食堂二楼报到处 | 旅游健康 学院 |
12月27日 (周三) | 上午 9:00-10:00 | 领队会、抽出场顺序号 | 永利集团304am官方入口第四食堂三楼旅游健康学院会议室 | 赛点组委会 纪检组 技术组 |
12月27日 (周三) | 上午10:00-11:30 | 参赛选手熟悉比赛环境 | 北门第四食堂三楼现场操作赛场、二楼餐厅实训室酒水品鉴赛场、敏行楼三楼综合能力测试赛场 | 设备保障组 技术组 |
12月27日 (周三) | 下午 13:30—15:00 | 综合能力测试 | 永利集团304am官方入口敏行楼三楼 | 裁判组 设备保障组 技术组 |
12月27日 (周三) | 下午 16:30—17:00 | 葡萄酒品鉴比赛 | 旅游健康学院二楼餐厅实训室 | 裁判组 设备保障组 技术组 |
12月27日 (周三) | 下午 17:30—18:00 | 烈酒品鉴比赛 | 旅游健康学院二楼餐厅实训室 | 裁判组 设备保障组 技术组 |
12月28日 (周四) | 上午(1-16组选手) 8:30—11:50 下午(17-23组选手) 13:30—15:00 | 侍酒服务、鸡尾酒调制与服务现场操作比赛 | 北门第四食堂三楼(大学生活动中心)现场操作赛场 | 裁判组 设备保障组 技术组 |
六、比赛流程
比赛项目 | 场次 | 组号 | 检录时间 |
综合能力测试 | 下午 | 01-23 | 12:50 |
葡萄酒品鉴 | 下午 | 01A-23A | 15:50 |
烈酒品鉴 | 下午 | 01B-23B | 16:50 |
侍酒服务 现场操作比赛
|
上午 | 01-04 | 7:50 |
05-08 | 8:50 |
09-12 | 9:50 |
13-16 | 10:50 |
下午 | 17-20 | 12:50 |
21-23 | 13:50 |
鸡尾酒调制与服务 现场操作比赛
|
上午 | 01-04 | 7:50 |
05-08 | 8:50 |
09-12 | 9:50 |
13-16 | 10:50 |
下午 | 17-20 | 12:50 |
21-23 | 13:50 |
酒水服务赛项比赛具体分以下三个环节:
1、综合能力测试环节
(1)选手检录、进入候赛区:选手检录,在规定时段比赛的所有选手提前40分钟进行检录,随后由赛场负责人带领至候赛区,并宣读比赛规则和注意事项。不允许携带任何电子、纸质材料进入。
(2)每支参赛队AB两位选手分别在不同的考场同时进行综合能力测试环节比赛,本环节为机考,全部考试结束后赛场负责人统一口令,选手有序离场。
2、酒水品鉴环节
(1)选手检录、进入候赛区:在规定时段比赛的所有选手提前40分钟检录,检录后进入候赛区,随后由赛场负责人宣读比赛规则和注意事项。不允许携带任何电子、纸质材料进入,候赛区内务必保持安静。
(2)所有A参赛选手同时参加葡萄酒品鉴比赛,检录后现场随机抽掉1款葡萄酒,并告知选手。
(3)所有B参赛选手同时参加烈酒品鉴比赛,检录候赛比赛地点与葡萄酒品鉴一致。
(4)葡萄酒品鉴环节先进行,再进行烈酒品鉴比赛。待选手提交答题卡、现场监考老师清点完毕后,选手听从同一口令有序离场。
3、侍酒服务+鸡尾酒调制与服务现场操作比赛环节
(1)选手检录:在规定时段比赛的所有选手提前40分钟进行检录,检录后进入候赛区(旅游健康学院模拟沙盘实训室),随后由赛场负责人宣读比赛规则和注意事项。
备注:鸡尾酒调制与服务选手检录时提交给工作人员创意鸡尾酒调制配方(一式六份),并标记清楚选手号。
(2)选手由赛场负责人引领至侍酒服务、鸡尾酒调制与服务比赛区域,并在操作台旁等候。
(3)赛场负责人宣布“比赛开始”,选手进行工作准备、现场操作等环节,计时员开始计时;选手操作完毕,报“××号选手操作完毕”,计时员停止计时。
(4)时间到比赛立刻停止。
(5)裁判对选手的各个项目进行综合评分,评分结束,裁判签名。计分员收取裁判评分表进行统计。
(8)赛场负责人宣布“清理比赛场地”,选手随后离开赛场。
七、赛场须知
(一)参赛选手须知
1.参赛选手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纸质报名表(有照片并加盖学校公章)并携(佩)带统一签发的参赛证参加竞赛。
2.参赛选手必须按竞赛时间提前并按照检录时间要求进入赛场。迟到10分钟者不得参加竞赛。
3.参赛选手应严格遵守赛场纪律,尊重裁判和赛场工作人员,自觉维护赛场秩序,非指定比赛用具(手机、录音器等物品)不得带入赛场。
4.选手在竞赛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开赛场,如有特殊情况,需经裁判人员同意后作特殊处理。
5.参赛选手在竞赛过程中,如遇问题需举手向裁判人员提问,选手之间不得互相询问;选手之间互相询问按作弊处理。
6.参赛选手比赛结束后应立即离开赛场,不得在赛场附近逗留、喧哗、嬉闹或议论有关赛事。
7.爱护竞赛场所的设备、仪器,凡故意损坏和丢失者,应照价赔偿。
8.参赛选手在竞赛期间若有不遵守赛场纪律的行为,可由裁判提出批评或警告。
9.在竞赛期间有替考和被替考行为的参赛选手,项目裁判长有权令其退出赛场,并取消其竞赛成绩,情节严重的将责成学校予以严惩,并报请省教育厅对舞弊选手所在学校予以通报批评。
10.参赛选手要服从裁判,遵守大赛比赛规则。各参赛选手必须遵守大赛组委会制定的各项制度,坚持“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精神,自觉维护大赛纪律。各参赛选手比赛成绩服从裁判评判。若选手对其成绩有异议,可在赛后向本参赛队领队反映,不得在现场喧闹。若喧闹或与组委会成员、裁判人员发生争执者,取消参赛或获奖资格。
11.参赛选手进入指定赛场后,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裁判人员明示或暗示自己的真实姓名及所属院校,否则裁判人员可酌情扣10-20分。
12.赛点拥有参赛选手在比赛中的肖像权,有权用于在任何时候的宣传。
(二)参赛领队须知
1.熟悉竞赛规程,负责做好本参赛队大赛期间的后勤保障、安全、管理工作,督促选手按赛事规定时间和地点报到,自觉维护赛事秩序。
2.贯彻执行大赛各项规定,竞赛期间不私自接触裁判,更不得以任何形式影响裁判人员的评判。
3.负责组织本参赛队选手参与抽签。
4.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比赛或中途带选手退场。
5.在大赛期间需保持通信畅通。
(三)指导教师须知
1.严格遵守赛场的规章制度,服从裁判,文明竞赛。
2.熟悉竞赛规程,积极指导备战。
3.选手在比赛期间,指导教师不得进入竞赛区,更不得向裁判“递条子”、“打招呼”。
(四)赛场纪律
1.选手不得在竞赛现场内外吸烟,不听劝阻者给予通报批评或清退比赛现场,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处理,并上报大赛组委会。
2.未经允许不得使用和移动竞赛场内的任何设施设备,比赛工具使用后放回原处。
3.选手在竞赛中必须遵守赛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安全、合理的使用各种设施设备和工具。
4.选手参加实际操作竞赛前,应由参赛学校进行安全教育。
5.参赛选手不得触动非竞赛用设备,对竞赛设备或非竞赛设备造成损坏,由参赛学校承担赔偿责任。
八、仲裁与申诉
(一)仲裁
1.纪检仲裁组负责受理大赛中出现的申诉并进行仲裁,以保证竞赛的顺利进行和竞赛结果公平、公正。
2.纪检仲裁组的裁决为最终裁决,参赛队不得因对仲裁处理意见不服而停止比赛或滋事。
(二)申诉
1.申诉应在竞赛结束后2小时内提出,超过时效将不予受理。申诉时,应按照规定的程序由参赛队领队向纪检仲裁组递交书面申诉报告。报告应对申诉事件发生的时间、涉及到的人员、申诉依据与理由等进行充分、实事求是的叙述。事实依据不充分、仅凭主观臆断的申诉将不予受理。申诉报告须有申诉的参赛选手、领队签名。
2.申诉人不得无故拒不接受处理结果,不允许采取过激行为刁难、攻击工作人员,如有违反,情节严重的将上报大赛组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