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季是电信诈骗活动高发期,大学生是电信诈骗分子实施诈骗犯罪的重要对象,近期我校发生3起被诈骗案件,现通报如下。
案情一(网上购物):
学生韩某于2024年4月24日19时33分报案称:4月20日在抖音平台查询到有人低价出售平板电脑,有意购买就加了对方联系方式,并与对方协商4月24日中午在学校南门交易,当场转账4500元。随后就把平板电脑带回宿舍,随即发现不能使用,遂当天到双凤派出所报警。因该生报警及时损失已追回。
案情二(兼职刷单):
学生纵某某于5月8日下午在小红书看到兼职笔记的帖子,遂加QQ群。进入QQ后,群里负责人在群中发布一份操作说明并强调该操作不是刷单,需要验证该生芝麻信用和京东白条是否符合条件,并让该生加另外一个QQ号给其派单,派单第一个任务就是让学生给陌生手机号在京东APP上充值500元,承诺本次付款不会扣款。学生按要求充值后发现钱款被扣除,随后找到该负责人,其借口称自己操作失误,要求该生共享操作屏幕给其退款,其后分别进行三次转账,金额共计2460元。目前该群聊已被解散,负责人QQ号也联系失效,该篇小红书帖子也被删除。5月9日凌晨该生发现被骗后,随后拨打110报警。合计被骗2460元。
案情三(网上购物):
学生李某某于2024年5月8日16:03分前往派出所报案称:5月7日在抖音平台刷到关于抽奖送手机的视频,就发评论试试运气,过了不久有账号在抖音关注她,告诉她中奖了,经过两方商议选定产品,支付邮费78元,并填写收货地址,然后对方发快递单号给她看并表示已经发货,但需要她配合公司完成流水账单,需扫码支付888元,到款5-10分钟后退还,紧接着又以办理保证金、资金冻结为由,要求继续转账,学生前后转账12次后才意识到被骗。金额合计3676元。
电信诈骗方式层出不穷,骗术多样。上述案件的特点就是在电商平台(非法APP或链接)上交易后有第三方交易弹窗或信息,诈骗分子利用学生贪念,实施引诱诈骗行为。
请各学院和辅导员务必通过主题班会等形式加强学生防范电信诈骗教育宣传,发动学生下载注册“国家反诈中心”APP,提高防骗意识,不轻信第三方信息,不要点击不明链接(二维码),不要不泄露个人银行卡、身份证、交易验证码或密码,谨慎交友。如遇到声称刷单返利、代理或者要求转账的,一律属于诈骗。为强化安全责任,学校将对出现诈骗案件的二级学院党政负责人和相关辅导员进行约谈,并将案件情况予以通报。
特此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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