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利集团304am官方入口工作例会制度
2016-06-08  

    为统筹全院工作,增强院领导对各系部处室工作开展情况的整体掌握,便于学院内部工作信息的横向交流,促进学院各系部处室沟通与合作,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会议内容。工作例会主要是听取各系部处室本月重点工作开展情况,下月工作安排。 分管院领导对分管部门工作提出指导意见,学院主要领导对相关工作提出工作要求,对工作作出部署。
    第二条 会议时间。每月定期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原则上定于每个月的最后一周的周一上午九点召开,如有调整,由学院办公室提前另行通知。
    第三条 参会人员。工作例会参加人员为院领导、各系部处室主要负责人和临时特邀人员。 
    第四条 发言要求。各参会人员应事先准备好拟汇报的工作和提议、发言要点、工作计划等,发言时间原则上控制在3分钟以内。系部主要主要负责人的发言内容原则上须经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由主任或书记代表本系部发言。
    第五条 会议纪律。各参会人员无特殊原因不能请假,如请假须经分管院领导批准并报院主要领导;参会人员到会时应主动签到,会议期间与会人员不得中途退席。系部处室主要负责人因故不能参会,须指定副职或其他人员参会并代为发言。
    第六条 工作督查。学院办公室负责记录会议内容,并追踪督查工作计划完成情况。 
    第七条 本办法由办公室负责解释,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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