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工作制度
2009-10-09  

一、中国共产党永利集团304am官方入口委员会工作规则

二、永利集团304am官方入口院长工作规则

三、学院党委职责范围

四、党委书记岗位职责

五、院长岗位职责

六、纪律检查委员会职责范围

七、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岗位职责

八、党委副书记(学生管理)岗位职责

九、副院长(教学)职责范围

十、副院长(后勤)岗位职责

十一、党委办公室职责范围

十二、院长办公室职责范围

十三、组织部职责范围

十四、宣传部职责范围

十五、人事处职责范围

十六、科研处职责范围

十七、网络信息中心职责范围

十八、教务处职责范围

十九、监察(审计)室职责范围

二十、系部党总支职责范围

二十一、系部党总支书记岗位职责

二十二、系部职责范围

二十三、系部主任岗位职责

二十四、学生处职责范围

二十五、招生办公室职责范围

二十六、就业指导中心职责范围

二十七、保卫处范围职责

二十八、财务处职责范围

二十九、后勤服务中心职责范围
三十、图书馆职责范围
三十一、实验实训中心职责范围
三十二、基层党支部职责范围

三十三、专业教研室职责范围

三十四、院工会职责范围

三十五、老校区综合管理办公室职责

三十六、工会主席岗位职责

三十七、工会妇委会职责范围

三十八、妇委会主任岗位职责

三十九、院团委职责范围

四十、外事科工作职责

四十一、院学生会职责范围

 

 

 

中国共产党永利集团304am官方入口

委员会工作规则

 

一、 总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明确省属普通高校党委会的工作职责和工作内容,依据《中华人明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皖教工委【20092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学院党委会工作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对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高等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三条 学院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学院党委统一领导学院工作,支持院长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保证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各项任务的完成。

第四条 学院党委会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原则。

第五条 学院党委会主持党委日常工作,向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报告的内容为:中央、省委、省政府决策和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党代会工作目标落实情况;年度工作情况;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情况等。

二、党委会工作职责

第六条 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决定、学习传达上级组织重要会议和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学院落实的具体意见和措施。

第七条 讨论决定学院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反腐倡廉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讨论决定学院安全稳定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统战工作、群团工作、老干部工作、关心下一代工作等重大问题

第八条 研究确定学院办学指导思想、发展思路、发展规划。

第九条 讨论决定学院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第十条 根据上级规定和院长办公会议建议,讨论决定学院行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一)学院教学、科研、专业建设及招生、就业工作的重大问题;

(二)学院内部机构设置和调整、人事编制、年度进人计划、人才队伍建设等重大问题;

(三)学院年度财务预算、大额资金筹措和使用、教育收费等重大问题;

(四)学院重大基建项目、重要资产管理等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五)学院安全稳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六)学院重要规章制度、重大改革方案、关系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

(七)学院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十一条 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负责推荐、提名、任免干部;负责干部教育、管理和监督。

第十二条 其他需要讨论研究的事项。

三、议事决策

第十三条 党委书记主持党委全面工作;副书记协助书记工作并分管某一方面工作;委员按照分工开展工作。党委书记应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善于集中正确意见,自觉接受委员监督。党委委员应支持书记的工作,接受书记的检查、督促、自觉维护党委的团结和统一。

第十四条 党委会议是学院党委集体议事和决策的主要形式。党委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遇有重要情况时随时召开。党委会议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或由党委书记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

第十五条 党委会议参加人员为党委委员。非党委委员的院领导列席会议。负责日常工作的纪委副书记一般列席。根据工作需要,党委书记可以安排其他同志列席会议。

第十六条 党委会议的议题要严格按照程序确定。需要提交党委会议讨论研究的议题,事先由院长办公会议提出或者由党委职能部门负责人提出,经分管院领导审阅同意后,报党委书记审定;也可以由院领导直接提出,经党委书记同意后列入议题,未列入议题临时动议的,党委会议不予讨论。

第十七条 提交党委会议讨论议题的有关材料,一般应提前两天送党委委员。

第十八条 党委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党委委员到会方可召开。党委委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应在会前向主持人请假,会后由主持人或指定专人向其通报会议决定。需要表态的重大问题,由会议主持人向其征求意见。

第十九条 党委会议必须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讨论时与会人员应充分发表意见,集思广益。党委书记根据讨论情况集中大家意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以超过应到会党委委员半数以上同意为通过,形成党委会决议、决定。

重大问题的决定,应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或事先咨询有关专家和组织。

第二十条 党委会议表决可采取口头表决、举手表决或无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对重大问题应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对意见分歧较大或者有重大问题不清楚的应当暂缓表决,也可向上组织报告,请求裁决。

第二十一条 党委会议讨论决定干部选拔任用时,应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及有关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对拟任干部人选采取票决制的方式进行表决。

对须报上主管部门批准和备案的干部任免,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办理。不准临时动议决定干部任免。

第二十二条 党委会议讨论通过的重要决议、决定、根据需要可以党委名义印发文件或编发会议纪要,由党委书记审签。会后需要贯彻落实的,应明确牵头负责单位和负责人。

第二十三条 党委会的决议、决定、党委委员个人无权擅自改变。如有不同意的,允许保留或向上级组织报告,但必须坚决执行。

第二十四条 党委会议在讨论有关问题时,如涉及与会人员及其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与会人员要严格遵守会议纪律,需要保密的要严格保密。

第二十五条 党委会议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按照党务公开的规定需要公开的应及时公开。

四、决策实施

第二十六条 党委书记要对党委会议决议、决定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第二十七条 党委委员要按照工作职责和任务的要求,对党委会议的决议、决定组织实施,抓好落实;定期听取分管部门贯彻落实党委决策情况的汇报,提出要求。遇有新情况、新问题,需对决策进行调整、完善的,应及时向党委会汇报,由党委会议研究决定。

第二十八条 健全党委会议决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制度。党委办公室要加强对各单位、各部门贯彻落实党委会议决议、决定事项的督办,确保决策事项落到实处。

五、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规则由党委办公室负责解释,自200991日起施行。

附录: 中共永利集团304am官方入口委员会会议题申报表

 

����九年九月九日

 

 

 

中共永利集团304am官方入口委员会

会议题申报表

申报部门

 

负责人签字

 

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议题名称

 

议题简要

说明

 

 

 

与相关部门协调结果

相关部门

 

协调结果

(部门会签)

 

 

申报部门意见、建议或解决方案

 

 

 

 

分管校领导审批意见

 

 

                                        

注:为了提高会议效率,请责任部门和有关人员必须按照《议事规则》认真准备议题相关上会材料或议题方案,请申报部门填写本表12份(含会议材料),于会前2天送党办。材料或方案不成熟的议题不能上会;本表由议题责任处室负责填写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到党委办公室。党办在会前将议题及参会通知单、议题材料或议题方案印发给(或通知到)参会人员;请做好议题材料或议题方案的保密工作。

永利集团304am官方入口院长工作规则

 

一 、总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和明确院长的工作职责和工作内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根据省教育工委【200923号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院长的根本任务是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提高办学质量和水平,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三条  学院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院长是学院的法定代表人,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依法行政,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保证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各项任务的完成。

副院长是院长的助手,在院长领导下分管和独立处理有关方面的工作,对院长负责。

二、院长工作职责

第四条  负责拟订发展规划,制定具体规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五条  负责拟订内部组织机构设置方案,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任免内部组织机构的负责人。

第六条  负责学科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校园基本建设和校风建设。

第七条  负责组织教学活动、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学生思想品德教育。负责招生工作、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和学校的安全稳定工作。

第八条  负责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与解聘教师以及内部其它工作人员,对教职员工进行调配和奖惩,对学生进行学籍管理并实施奖励或处分。

第九条  负责拟订和执行年度经费方案,保护和管理院产,筹措办学经费,改善办学条件和师生员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条件,维护学校及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保证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

第十条  组织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代表学校对外签约。邀请国外人员来访,接受外国学者、学生来校研修或留学,派遣人员出国进修、留学、讲学、访问、出席国际学术会议等。接受各种捐赠。

第十一条  签发学校行政工作的规章制度、通告等重要文书。

第十二条  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职权。

院长主持院长办公会,处理前款规定的有关事项;前款中涉及学院全局工作或重大事项,要提交党委会讨论决定,由院长、副院长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三、工作制度

第十三条  院长办公会议制度

(一)院长办公会议是院行政集体议事和决策的主要形式,原则上两周召开一次,遇有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会议由院长召集和主持,或由院长委托副院长召集并主持。

(二)院长办公会议参加人员为院长、副院长、督导员。院纪委书记和监察室主任(监察处长)要列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院长可以安排有关人员列席会议。必要时院党委书记参加会议。

(三)院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学校行政日常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和需要提请党委会讨论决定的重大问题。议事时必须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与会人员应充分发表意见,集思广益。院长根据讨论情况集中大家意见,作出决定和决议。会议作出的决定和决议有必要的应形成《会议纪要》。

(四)院长办公会议的议题要严格按照程序确定,一般由院长、副院长或者职能部门提出,院长审定。对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的研究,院长要与党委书记沟通取得一致意见后列入议题。提出议题的领导和职能部门必须认真准备,提供有关资料和建议方案,一般应提前两天发至与会人员。未经审定的议题,不予讨论。

第十四条  分工负责制度

(一)院长主持学院行政工作,负责协调行政领导班子的日常运行。院长向副院长、督导员布置工作任务,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并对他们的工作进行指导、督促和检查。

(二)副院长、督导员负责做好分管或协管工作,努力完成院长布置的工作任务,自觉接受院长的指导、督促和检查。

(三)院长和副院长、督导员之间,副院长和副院长、督导员之间要经常相互沟通、相互配合、相互补台,保持学院行政工作协调、有序、高效运行。

第十五条  决策咨询制度

凡行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决策前,院长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调查研究,听取群众意见,进行决策论证。要视议题向院学术委员会或教职工代表大会执委会、有关专家和组织咨询,必要时应听取学院法律顾问的建议,以保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第十六条 工作报告制度

(一)院长每学期要向党委会报告一次学院行政工作。对党委决定的重要工作的组织实施情况应及时报告,接受党委的督促和检查。

(二)院长每学年要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一次学校行政工作,听取意见,接受监督。

(三)学院行政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和内容,按照院务公开的规定,需要公开的应及时公开。

四、决策实施

第十七条 院长组织实施党委会有关行政管理工作的决定和决议,对党委会负责。

第十八条 院长、副院长、督导员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组织实施院长办公会议决定的事项。院长或院长委托院长办公室对行政管理部门和教学单位的工作进行督促、检查,保证决策事项的贯彻落实。

五、附 

第十九条  本规则由原办公室负责解释,自20098月起施行。

                                       ����九年八月

 

附:院长办公会议题申报表

申报部门

 

负责人

签字

 

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议题名称

 

议题简要说明

 

 

 

与相关部门协调结果

相关部门

 

协调结果

(部门会签)

 

 

申报部门意见、建议或解决方案

 

 

 

分管校领导审批意见

 

 

                                        

注:为了提高会议效率,请责任部门和有关人员必须按照《议事规则》认真准备议题相关上会材料或议题方案,请申报部门填写本表12份(含会议材料),于会前2天送院办。材料或方案不成熟的议题不能上会;本表由议题责任处室负责填写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到院长办公室。院办在会前将议题及参会通知单、议题材料或议题方案印发给(或通知到)参会人员;请做好议题材料或议题方案的保密工作。

 

 

学院党委职责范围

 

学院党委会工作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对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高等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学院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学院党委统一领导学院工作,支持院长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保证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各项任务的完成。

1、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决定、学习传达上级组织重要会议和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学院落实的具体意见和措施。

2、讨论决定学院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反腐倡廉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讨论决定学院安全稳定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统战工作、群团工作、老干部工作、关心下一代工作等重大问题。

3、确定学院办学指导思想、发展思路、发展规划。

4、决定学院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5、据上级规定和院长办公会议建议,讨论决定学院行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6、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负责推荐、提名、任免干部;负责干部教育、管理和监督。

7、他需要讨论研究的事项。

 

党委书记岗位职责

 

1、坚持党委的集体领导和民主集中制,主持党委的工作,组织党委成员全面履行党委会的保证和监督职能。
       2负责召集和主持党委会议、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讨论决定重大问题;组织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决议;

 3研究安排党委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对学院党组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党委会(党员大会、代表大会)讨论,并参与决定。

4负责组织学校党委会讨论决定学校的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措施,师资队伍建设,重要机构设置和学年工作计划等重大问题;负责组织制定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

5、按照党管干部的原则,负责组织对干部进行选拔、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工作。

6做好协调工作。经常与党委成员及行政、群众组织、民主党派负责人保持联系,沟通情况,协调关系,密切合作;抓好共青团、工会、民主党派的工作,发挥他们的各自优势,共同完成学校的各项任务。

7、领导对全院教职员工和学生进行的思想政治工作,关心教职工的政治、思想、工作、生活。

8、全面负责学校的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各有关部门管好各种宣传阵地和宣传工具。

9、抓好党风廉正建设;负责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工作及全院德育工作。

10、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坚持党委集体领导,凡属于重大问题,均由党委集体做出决定,充分发挥每个委员的作用,带头搞好党委一班人的团结,按时召开党政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

11、认真执行党政分工的原则,支持院长依法行使职权,维护院长的行政指挥权,保证院长工作目标的实现及学校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定期就学院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与院长交换意见,统一认识,协调步伐,促进工作。

12检查学校党委的工作计划、决议执行情况和出现的问题,定期向党的委员会和党员大会(代表大会)及上级党委报告工作。

13、完成上级党组织、院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院长岗位职责

 

院长是学院的法定代表人,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依法行政,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保证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各项任务的完成。

1、拟订发展规划,制定具体规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五条  负责拟订内部组织机构设置方案,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任免内部组织机构的负责人。

2、学科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校园基本建设和校风建设。

3、组织教学活动、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学生思想品德教育。负责招生工作、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和学校的安全稳定工作。

4、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与解聘教师以及内部其它工作人员,对教职员工进行调配和奖惩,对学生进行学籍管理并实施奖励或处分。

5、拟订和执行年度经费方案,保护和管理院产,筹措办学经费,改善办学条件和师生员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条件,维护学校及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保证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

6、织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代表学校对外签约。邀请国外人员来访,接受外国学者、学生来校研修或留学,派遣人员出国进修、留学、讲学、访问、出席国际学术会议等。接受各种捐赠。

7、发学校行政工作的规章制度、通告等重要文书。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职权。

 

纪律检查委员会职责范围

 

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主要任务: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重要的规章制度,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1、协助党委整顿党的作风和组织,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贯彻执行,当好党委的参谋和助手。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保证党的组织和党员在思想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同党内的不正之风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协助党委组织、宣传部对党员进行党章、党性、党风等的教育。

3、接待来访来信,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负责案件的调查核实,分析案件的性质,做出对党员的正确处理。

4、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党纪、国家法律、法令的案件,提出对案件中党员的处分意见,报党委审批。

5、对纪检委员进行业务训练,定期召开纪检委员生活会。

6、研究学院党纪党风的情况,做出教育计划,向党委汇报,报上级纪检部门备案。

7、贯彻落实上级纪检部门的指示,完成上级纪检部门和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岗位职责

 

1、负责全院教职工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分管党的宣传工作、共青团工作、中心组学习、党组织建设、监察、审计、统战、妇女、工会工作。

2、主持院纪委全面工作。传达批阅上级文件,认真贯彻上级文件精神。及时向院党委和上级纪委请示、汇报工作,部署并督促完成院党委和上级纪委安排的工作。

3、主持纪委会、纪检办公会,研究、讨论、决定纪委重大问题和有关事宜

4、协助院党委抓好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5、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掌握纪检工作实际情况,对基层纪检工作给予指导。6、接待重要的上访人员,阅处重要的来信,组织调查、处理党组织和党员违反纪律的案件。

7、负责全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纪检队伍建设工作。

8、负责组织同全院中层领导干部的谈话工作。

9、完成院党委和上级纪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委副书记(学生管理)岗位职责

 

在院党委领导下,受院长委托,负责领导全院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学生管理工作,其主要岗位职责是:

(一)党务工作

1经常深入学生管理第一线,关心学生,全面了解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健康状况,随时掌握和分析学生的思想动态,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多种集体活动,抓好学生的理想、道德、纪律和精神文明教育。经常同学生开展谈心活动。

2、负责学生党支部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积极做好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和组织发展工作。

3、负责学院团委和学生会干部队伍的思想建没和组织建设。建立一支又红又专的学生干部队伍,充分发挥学生自我管理和自我教育的主动性、积极性。

4、坚持把德育放在首位,组织好学生的政治理论学习、思想品德教育、形势政策教育、法纪教育、党课教育。

5、协助院党委书记做好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

6、完成院党委委托的其他工作。

(二)行政工作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的法令、法规,执行上级指示和学院决议,以学生为中心,领导各系部、学生处、保卫处等部门做好管理育人工作,保证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

2、组织制定学生管理工作、学校安全工作的长远规划、学院年度招生计划、学生就业推荐计划的制定并组织贯彻实施,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3、审批学生管理部门、各系处关于学生管理方面的工作计划及总结。

4、负责全院班主任队伍、辅导员队伍建设与管理,并负责主持全院性的学生管理方面的工作会议。

5协助院长负责做好贫困学生助学贷款的工作。

6、直接领导招生、学生就业推荐及全院的安全保卫工作

7协调与学生管理相关的各部门之间的工作。

8、定期向院长汇报分管范围内的工作。

9完成院长委托的其它的方面的工作任务。

 

副院长(教学)职责范围

 

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受院长委托,负责领导全院的日常教学工作,其岗位职责是: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的法令、法规,执行上级指示和学院决议,以提高教学质量为中心,搞好教学部门的各项教学和管理工作,保证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

2、组织制定教学工作的长远规划、专业教学计划、教学大纲以及各类实践性教学文件和资料,并组织贯彻实施;审批各系处的教学工作计划及总结;下达教学任务,组织教学检查和教学质量评估。

3、负责领导制定实验教学计划,实验室建设规划,实验室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负责领导教材和图书资料的建设工作。

4、负责主持教学部门会议,搞好教学检查与评比工作,组织交流教学工作经验,研究改进措施。

5、负责主持做好新增专业的设置论证及申报工作。

6、狠抓教学质量,经常深入教学第一线,坚持听课、参加教学研究、参加教学改革活动;有计划地组织学术交流活动;协调各教学部门之间的关系。

7、掌握信息,了解社会需求,根据社会需要进行专业调整和改革教学。

8、搞好师资队伍建设,制定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和教师及教辅人员的培养计划并组织落实。注重培养“双师型”教师。关心教师生活,充分调动全体教师和教辅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9、负责领导教学改革和全院性教学研究活动。

10、协助院长做好教学人员、教辅人员和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

11、直接领导教务处、图书馆、实验实训中心、成人教育科的工作。

12、完成院长委托的其它工作任务,定期向院长汇报工作。

 

副院长(后勤)岗位职责

 

分管后勤工作的副院长受院长委托,负责领导全院后勤系统的行政工作,其主要岗位职责是: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执行上级主管部门的指示和学院决议,领导后勤系统职工树立为教学服务的思想,搞好服务育人工作,全面完成后勤各项工作任务。

2、根据学院工作计划,组织制定实施后勤工作计划,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进行管理制度改革,不断提高科学管理水平。

3、领导并搞好学院基本建设、物资管理、房产管理、食堂管理、医疗卫生、环境绿化、计划生育、后勤服务等工作,创造条件努力改善师生员工的生活、工作、学习条件。

4、加强后勤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其业务素质和思想水平,关心群众生活,搞好后勤服务,调动全院师生员工的积极性,促进学院各项事业的发展。

5、搞好食堂管理,努力办好各类食堂,不断提高伙食质量、卫生标准和服务态度。

6、合理分配、使用后勤总务经费。

7、组织制定后勤发展规划和基本建设发展规划,经审批后组织实施。

8、逐步对后勤工作进行改革,探索和实施学院后勤工作社会化和企业化。

9、直接领导后勤服务中心、膳食、基建、卫生所的工作。

10、定期向院长汇报分管范围内的工作。

11、完成院长交给的其它工作任务。

 

党委办公室职责范围

 

院党委办公室是院党委的日常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及院党委的指示、决定。

2、负责起草院党委的工作计划、总结及以院党委名义发布的有关文件。

3、负责以党委名义召开的各种会议的组织、安排,承担党委书记主持召开的会议的准备、通知和记录工作,并检查会议决定的执行情况。

4、负责党的系统来文的收发、传阅、催办、归档和院党委印章的保管和使用。

5、负责学院的保密工作及院属有关部门保密工作的指导。

6、负责上级机关和兄弟单位党群系统领导来院参观、访问等的接待工作。

7、负责接待、处理来信来访工作。

 

院长办公室职责范围

 

院长办公室是院长的日常办事机构,是学院工作综合性的管理部门,主要职责:

1、  协助学院领导组织、协调、检查、督促各部门工作。

2、组织安排全院重大会议和活动、承担院长主持召开的各类会议的准备、通知和记录工作,并检查会议决定的执行情况。

3、负责学院工作计划、总结、报告、请示、通知、决议等公文的起草、校核、印发和全院日常公文的处理。

4、负责全院的报刊征订、信件收发工作。

5、负责机要文件的收发、传阅、催办和学院印章的保管和使用。

6、负责上级机关、兄弟单位领导来校参观、访问、联系工作等有关事宜的接待及上级机关在学院召开的会议会务组织工作。

7、负责接待、处理院内外的群众来信、来访事宜。

8、负责制定学院作息制度及节假日的值班安排。

9、负责全院教职工的考勤、加班登统工作。

10、负责管理学院的档案工作。

11负责学院车辆的管理、维修、保养、调度工作。

12、负责编印学院动态信息、学院大事记,及负责全院性的综合统计工作。13做好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组织部职责范围
 

组织部是在学院党委直接领导下,主管党的组织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起草全院党的组织和思想建设计划、干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制定完善党委、党支部的目标管理方案及其评估的组织工作。

3、负责全院党员组织生活的安排、检查、总结,党支部、党员的日常组织管理工作,党员来信来访接待工作及各党组织、党员评优奖励工作。

4、负责制定全院党员发展和组织建设工作计划并具体组织实施。

5、负责全院中层以下干部的选拔、培养、教育、考察工作;系、部(处、室)党政领导班子的换届和调整充实工作。

6、负责离退休老干部工作。

7、负责上级组织部门委托的有关工作。

8、完成上级党组织和院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宣传部职责范围

 

宣传部是在学院党委直接领导下,主管党的宣传教育、思想教育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在党委领导下,对全院师生员工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教育,组织学习上级党组织文件,有针对性地进行时事政策宣传。

2、协助书记抓好党委中心组学习。负责组织干部、教师的政治理论学习。

3、负责学校校刊的来稿登记、印刷、发行、联络等工作。

4、负责全院政治思想教育、学习的计划、组织、检查、督促工作。

5、经常了解和研究教师、职工思想情况,并提出工作意见,及时向党委汇报。

6、认真做好业余党校的招生、培训、结业等工作。

7、组织建立通讯报道员、班组宣传员制度,培训宣传教育骨干,并督促检查指导工作。

8、负责网站信息发布的审核、对外的通讯报道、图片展览、阅报园地、记者站、广播室的组织领导工作。

9、负责做好我院统战工作

10、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人事处职责范围
 
1、负责制定全院的师资队伍建设、人事工作计划、人员编制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制定学院年度教职工补充计划和骨干教师队伍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办理全院教职工晋升和评定职称的具体工作。

 
4、负责全院教职工的出国(境)探亲、访友及定居的审批手续及自费出国(境)人员审查的有关工作;负责办理有关人员因公出国(境)的审查工作。
5、负责全院科及科以下干部工作;负责全院教职工的调配、聘任及聘用人员的安置和管理工作。
6、负责全院教职工的培训、进修、考核、奖惩、劳动工资、津贴奖金及教职工福利费的管理。
7、负责全校工人考工定级培训工作、全民合同制工人的管理以及临时用工的计划管理。
8、负责退休人员管理及老龄工作。
9、负责全校教职工的人事档案管理、教职工审查及人事统计报表的有关工作。
 

科研处职责范围

 

1负责制定、落实学院年度科研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学院科研项目和科研成果的管理;组织好各级各类课题的申报工作;负责做好学院资助课题的立项、 经费分配、经费使用及成果验收工作;

3、负责对外学术交流和全院学术交流的管理,组织安排学术报告(讲座),承接学院学术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4、负责科研工作量的核算,负责科研津贴的审定和发放。

5、负责学院学报的征订、发行、交换以及印刷、稿酬、审稿等具体工作。

6、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网络信息中心职责范围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保障网络信息安全,通过网络信息系统为学校的教学、科研、管理及精神文明建设提供技术服务。

2、协助制定校园信息化总体建设规划,为规划及建设计划的组织与实施提供技术服务。

3、建立和完善网络运行、信息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实现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4、监督网络与信息系统的安全正常运行,负责网络新业务的设计开发,建立和完善教学、科研和管理应用平台,提供丰富的信息资源。

5、负责创造教学、科研的氛围,争取建设教学和科研型的网络与信息中心。

6、开展科学研究,推进信息应用系统的开发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监察(审计)室职责范围

 

监察审计室是我院行政监察工作和内部审计工作的主管部门,在院党委和院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全院的行政监察工作和内部审计工作。对学校行政单位和学校任命、聘任的工作人员行使监察职权,对学校及其所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及其它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进行内部审计监督。

2、监督检查监察对象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学校规章制度的情况。3、受理对监察对象违犯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的检举、控告。

4、调查处理监察对象的违法、违纪行为。

5、受理监察对象不服行政处分的申诉及其它应由行政监察处理的申诉。

6、对重大事项进行监督检查,对监察对象进行效能监察。

7、协助院领导和有关部门对行政工作人员进行遵纪守法和廉洁勤政教育。

8、对有关资金的管理使用、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以及与财务收支有关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

9、对基建、维修、改造、安装、装饰等工程的预决算进行审计,对基建(修缮)工程、设备仪器购置、大宗材料采购等招标工作进行审计监督。

10、审计校办产业及经营单位的资产、负债和损益。

11、负责对财经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12、对学校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13、完成院党委和院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教务处职责范围

 

教务处是在分管院长领导下的学院教学行政管理机构。主要职责:

1制定、修订、完善各种教学管理制度,并负责贯彻执行。组织或召集有关教学会议,保证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

2、组织制定学院教学规划和年度(学期)教学工作计划。

3、开展教学研究,推动教学改革,负责教改教研项目的管理检查工作;组织教学成果的评审和上报工作。

4、负责全院(及各联合办学单位)教学工作的计划管理、过程监控和质量评价等方面的工作;组织好日常教学管理与检查,完善教学保障体系。

5、搞好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等教学基础性建设工作。

6、协助各教学系部及人事处设计制定师资队伍的培养提高规划,搞好师资队伍建设。

7、参与全院各类招生计划的编制、生源组织发动和录取工作。

8、建立与保管教师档案;指导和协助各系做好专兼职教师的管理工作。

9、校核教师工作量及课时酬金。

10、协助系、部落实每学期的教学任务;编制教学进程表、课程表和校历。

11、做好实验室、实训室建设及管理;

12、做好各类考试的组织安排、考务管理、及成绩统计存档。

13、负责  全院教室的统一安排与调度使用。

14负责院文印室的日常管理工作。

15、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系部党总支职责范围

 

系党总支是在学院党委领导下负责本系部思想政治工作、学生管理的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1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学院各项决定在本单位的贯彻执行。支持本单位行政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保证本单位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等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2、参与讨论和决定本系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3、加强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具体指导党支部的工作。

4、领导本系的思想政治工作。

5负责本系部教工和学生中党员的培养、发展、审查工作。  

6、会同本单位行政领导一起,做好本部门干部的选拔、培养、教育和管理工作,以及辅导员、班主任的配备、管理工作。

7、负责做好本单位师生员工的出国、晋升、毕业等方面的政治审查工作。

8、作好统一战线工作。贯彻执行党的统一战线工作方针和政策,经常召开有代表性的党外人士座谈会,通报情况、听取意见。

9、领导和指导本系共青团、学生会、学生社团开展工作。

10、完成院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系部党总支书记岗位职责

 

党总支书记是党总支委员会的班长和本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之一,按系部工作职责范围,主持党总支的全面工作。

1.  与系部行政领导共同带领班子和全系部教职工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学院的各项决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和学院的规章制度。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完成学院培养德、智、体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根本任务。

2.  与系部主任密切配合,参与讨论和决定本单位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事项。支持系部行政领导在其职权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3.  集中精力抓好党的建设。按照院党委统一部署,制定、实施本单位的党员教育计划,加强党支部建设,抓好组织生活,制定发展党员规划和年度计划,重点做好学生、青年教师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教育及发展党员工作。

4.  组织领导本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根据院党委学习教育计划,负责本单位思想教育理论学习工作。联系实际做好师生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

5.  负责本单位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工作。抓好本单位干部选拔推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

6.  认真执行党政分工的原则,维护系部行政负责人的行政指挥权,定期就系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交换意见,统一认识,协调步伐,促进工作。

7.  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坚持党总支集体领导,凡属于重大问题,均由党总支集体做出决定,充分发挥每个委员的作用,搞好团结。

8.  负责本系部的学生思想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做好班主任、辅导员的聘任、管理工作。

9.  积极支持和指导共青团、学生会、学生社团开展工作。

10.            完成院党委、院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系部职责范围

 

系部是在学院党委和院长领导下负责本系部教学管理、的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学院工作计划,制定并实施专业系建设规划、年度及学期工作计划。

2、制定或修订并实施本系所属专业教学计划。做好教学档案建档、归档工作。3、审批本系所属专业教学大纲、教材、讲义及各类指导书,审批本系承担课程授课计划。

4、掌握教学情况,解决教学存在问题,检查教学质量,保证教学任务的完成及教学质量的提高。

5、组织专业实习,提出计划,安排场所,确定指导教师,检查进度与效果。6、确定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及指导教师,组织毕业设计(论文)答辩。

7、审核学期授课教师名单,落实教学任务。

8、负责本系部教师的日常管理和年度考核及聘任工作,做好奖惩工作。

9、领导所属学科教研室,聘任教研室主任,指导、检查、考核教研室工作。

10、制定系部内师资培训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11有计划地开展高等教育与教学的研究活动;组织听课、试讲,积极进行教学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的改革,特别是加强适应高职教育的教学法研究工作;经常开展教研活动及学术交流活动。要有计划、有记录。

12做好本系辅导员、班主任的选聘、思想教育、日常管理及考核工作;负责本系部学生日常管理工作,对违纪学生提出处理意见。

13负责本系部招生、就业指导、用人单位的联络、毕业生就业推荐及跟踪工作。

14协助学生处、财务处做好贫困学生助学贷款的工作。

15、组织本系部的文艺、体育、学习竞赛等活动。
16、适应高职教育的特点,大力推进相关专业的对外开拓,加强与实践单位的联系,建立与专业建设和发展相适应的实习、实训、研究和就业基地。
17、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系部主任岗位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按系部工作职责范围主持本系部日常工作。

2、主持制定本系部所属专业教学计划,保证教学计划的实施。

3、审批教学大纲、教材、授课计划及审批学期授课教师名单。

4、主持本系教学检查工作。

5、制定本系专业建设计划,制定并实施师资培训计划。

6、指导、检查本系部学科教研室工作。

7、主持本系部教育教学改革工作,组织学术交流、教学经验交流及技术开发工作。

8、负责本系部教师的业务考核、聘任及奖惩工作。

9、配合总支书记加强学生思想教育及日常管理工作,支持班主任工作,指导学生会及团支部工作。

10、配合党总支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组织教职工的政治学习。

11、做好全系部各项活动工作记录。

12、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学生处职责范围

 

学生处是在分管院领导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学生思想教育的行政管理职能部门。主要职责:
   1
、负责制订学院学生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核查和总结。
   2
、负责收集材料分析学生思想动态,组织指导学生建设良好的校风和学风,处理特殊事故和突发事件,维护学院稳定。
   3
、负责新生入学报到、入学教育、新生军训等工作。
   4
、负责学籍管理、学生毕业手续的办理、人事档案的管理及协助各系部做好学生就业推荐工作。
   5
、负责协调、指导、检查、考核、评比各系、部的学生日常管理和班主任管理工作。
   6
、督导班主任对学生实行的思想品德和纪律教育;负责考核及评定学生的政治思想、操行、纪律和评选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班干部,严格惩处违纪学生。
   7
、组织学生开展勤工俭学活动,负责审核
全院各班级的班费、班主任费、学生奖学金、 助学贷款及困难补助。
   8
、负责指导和管理院学生会工作、学生社团活动;协助党总支做好在学生中发展党员的工作。
   9
、负责全院宿舍管理,督导生活辅导员和宿管员,管理好学生宿舍,建立良好的宿舍秩序。
   10
、负责接待学生家长的来访;负责做好退学学生及家长的接待及思想政治工作,并按院长批示,办理相关手续。
   11
、负责老校区的学生日常管理工作。

12、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招生办公室职责范围

 

招生办公室是在主管领导的领导下,负责全院招生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1、根据学院办学规模和每年度毕业生人数合理地制定年度招生计划,并组织落实。

2、根据社会的发展、学院的发展状况,对专业设置提出具体的合理化建议。

3、负责年度招生合同的签约、有关省市生源摸底、宣传工作。

4、负责年度招生来源计划的编制和报批。

5、负责与招生有关的招生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6、负责招生分配工作提供生源类别和分配根据。

7、负责招生工作人员的选派。

8、负责新生入校时的报到注册工作。

9、协助保卫处做好新生入校后的报批户籍工作。

10、协助其他部门做好学籍管理工作。

11、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就业指导中心职责范围

 就业指导是学校负责毕业生就业指导、推荐、派遣的管理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根据国家的就业方针、政策和规定以及学校的有关要求,制定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办法。
 
   2、负责毕业生的资源统计、毕业生的跟踪调查和信息反馈工作,处理毕业生的遗留问题。

3、及时向社会发布毕业生求职信息。
 
    4、收集社会用人单位需求信息并及时分布。
      5、开展毕业生就业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活动,负责毕业生的推荐工作。

6、开展毕业教育和就业指导工作。

7、负责毕业生的派遣事宜。

8做好每年毕业生就业的工作总结,统计并公布毕业生就业状况,将各专业的就业情况,及时反馈到各系(部),为学校学科建设和发展提供依据。

9负责全校毕业生就业管理,组织指导各系做好毕业生就业推荐工作,接待来校的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

10、开展与毕业生就业有关的调查研究工作;收集用人单位对毕业生质量的综合反映情况;研究社会对人才的要求;统计、分析、上报各类数据,写出调研报告和年度工作总结;
    11、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保卫处范围职责

 

保卫处是学院保卫工作的主管部门,是学院的安全保卫机构,在业务上受当地公安部门指导。主要职责:

1、负责制定并组织落实全院安全保卫规章制度、保卫工作计划。

2、负责对本院系部、处室各单位的治安保卫工作进行指导、督促、检查,落实治安保卫工作责任制。

3、负责学院治安保卫和安全稳定的具体工作;防范和处置有关突发事件。

4负责全院的安全防火工作,严格消防制度,健全消防组织,定期进行业务训练。管理消防设备,开展防火宣传,进行防火检查,对火灾隐患提出整改意见

5负责“警校共建”活动的统筹协调工作;负责学院综合治理的牵头并组织参加所在地区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6、负责校内集体户口管理的有关工作。

7、负责对院内商业服务网点、校内公共娱乐场所和外来务工人员的安全监督管理和院内交通安全管理。

8、负责调解处理校内发生的治安纠纷、一般治安案件;负责统筹组织对有关人员的改造、帮教工作。

9加强对门卫的领导与管理,建立值班制度,做好接待和来访登记工作,充分发挥门卫人员在维护学院治安秩序中的作用。

10做好平时、假日、夜间值班、保卫、巡逻工作。

11、做好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财务处职责范围

 

财务处是在院长的领导下、在上级财务部门的指导下,统一管理学院财会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财经制度和财经纪律,坚持勤俭办事的方针,对资金使用进行核算和监督,做好开源节流、增收节支工作。

2、据学院教育事业的发展情况,做好年度经费预决算工作,统筹安排用款计划,积极筹措资金,合理使用资金。

3、加强财务监督,严格执行党的各项经济政策和上级财政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结合学院具体情况,制订实施细则。

4、监督和指导院内各单位的财政制度执行情况和会计核算内容,组织制定学院增收节支措施,分配和管理学院各项基金。

5、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及时记账、报账,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日清月结、账目清楚。

6、搞好银行存款的收付、结算和现金出纳业务;监督经济合同的执行;建立债权、债务清理制度。

7、定期向学院领导汇报财务计划执行情况,按时正确编报各项财务报表,如实反映情况,供领导掌握、参考。

8、定期组织对全院财产物资进行清点,及时进行核对,找出问题、分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

9、根据人事处的通知负责职工工资等资金的核算与发放。配合学生处管理学生的助学贷款和奖学金及其发放工作。

10、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后勤服务中心职责范围
 
后勤服务中心代表学校负责对后勤进行宏观行政管理,行使服务、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等职能,为教学服务。其主要职责为:
1、负责制定全院后勤服务、基建、新校区建设工作规程及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代表学校管理、监督、指导、协调各后勤实体的工作。
3、负责与有关单位或个人签订各类服务承包合同并监督实施和验收。
4、做好师生食堂、宿舍、卫生所、水电供应、及其他生活服务保障工作。
5、负责制定学校各类大中修计划并组织实施。
6、负责学校房产和后勤固定资产的有关管理工作。
7、负责学校公共场所卫生、校园绿化、道路、基础服务设施的管理与维护工作。
8、负责教室、宿舍、办公场所等门窗、水电等设施、设备的维修工作。
9、负责与教务处、学生处、系部协调安排好学生的劳动周。
10、负责统一组织学校一般设备、仪器设备等物资采购论证、考察、招标投标、签约和实施。
11、负责基础设施设备、基建材料和其他材料等物资采购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决策。
12、负责住房货币化、公费医疗、教工体检工作。 

13、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图书馆职责范围
 
图书馆是学院的文献中心,是为教育、教学和科研服务的学术性机构,它的工作是学院教学和科研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职责:
1、根据学院教学、科研和发展方向,制订全馆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统筹规划全院的图书建设工作。
2、负责编制进书计划,采集各类图书、报刊、资料,逐步形成具有学院专业特色的图书体系。
3、合理使用图书经费,做好全馆的馆舍、设备维修工作,重视自动化、网络化等现代信息基础设施的建设,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
4、负责馆藏图书、报刊、资料的订购、验收、编目工作;保持书刊、资料的完整性和连续性,逐步实现分类编目的标准化。
5、负责馆藏图书、报刊、资料的流通、保管、修补及装订等工作。
6、做好图书阅览管理工作,积极开展图书、资料咨询服务。
7、组织图书、资料的宣传、介绍活动。 
8、根据教务处教材建设计划,做好教材的选购、配套采购、收发和结算工作。
9、制订全馆的规章制度和工作细则,建立和健全全馆人员的岗位职责,考核制度等。

10、参加馆际协作活动,促进资源共建、共知、共享。开展各种协作、合作和学术活动,努力创造协调的社会环境,争取社会支持,以便更好地为本院和社会服务。

11、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实验实训中心职责范围
 
实训中心在学院主管院长的领导下与教务处、各系(部)协调,负责全院实践教学人员及实验、实训室和教学仪器设备的建设与管理。主要职责:
1、负责本中心指导教师定编定岗定员以及人员的专业培训、业务进修和业绩的考核工作。负责本中心实践教学人员考勤登记、工作量统计工作。对本中心教学人员的教学工作进行调查、评价。
2、负责实验、实训室的管理,安排实施实验、实训计划。积累本中心的教学资料,做好实验实习台帐、整理归档。
3、参与新开实验、实训项目、实习基地和新建实验、实训室的开发和规划。根据各系(部)建设计划,主持实验、实训室的建设以及教学仪器设备的购置、验收、安装、使用、维修、改造、更新、报废等全过程的管理工作。
4、建立实验(训)室、设备管理制度。提高设备利用率和完好率,提高投资效益。
5、在全院范围内开展劳动准入制度、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宣传教育工作,并协助各教学系部做好各专业职业技术技能的分析工作.
6、承担院内外的职业技能鉴定培训与考核工作。
7、协助各系部组织学生院外实习工作。
8、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工作。
9、完成学院交办的其它工作。
 
基层党支部职责范围

 

1、负责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单位党组织的决定、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2、负责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3、负责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党员的素质,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党员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4、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5、充分发挥党员群众的积极性,发现、培养和推荐他们中间的优秀人才,鼓励他们在推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6、负责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

7、负责监督党员干部和其它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法政纪,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和人事制度,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利益。

8、负责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9、负责党费的收缴工作。

10、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

 

专业教研室职责范围

 

教研室是系领导下的基层教学组织,其主要职责是:

1、依据学院及系部工作计划,制定并实施本室工作计划。

2、安排本室教师的教学工作。

3、分配教师授课任务。

4、组织各个教学环节的实施,检查、总结本室教师备、讲、批、辅、考各教学环节情况。

5、编写与确定所属课程教学大纲、教材、讲义、指导书,审核学期授课计划、教案。

6、研究与确定期末考试试题、评分标准及标准答案,组织阅卷及成绩分析和质量验收。

7、落实专业实习毕业考核(或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工作。

8、开展教学研究,组织本室教师学习教育理论,进行教材、教法研究,分析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及提高教学质量的措施,开展学术交流、教学经验交流,组织观摩课和互相听课。

9、向系部提出教师进修计划,组织新教师试讲,确定老教师对新教师的传、帮、带。

10、负责教学资料、教具的建设及管理。

 

老校区综合管理办公室职责

 

老校区综合管理办公室,在学院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统筹协调老校区的课程教学、学生管理、后勤服务等各项工作,主要职责是:

1、老校区综合管理办公室比照政府政务中心的管理模式,设立综合办公室,学生处、保卫处、教务处、后勤服务中心派员办公,这些人员实行双重管理,业务上代表原处室履行职责,工作中同时服从老校区综合管理办公室的协调和领导。

2、老校区综合管理办公室负责老校区的日常教学、学生管理和后勤服务,维持老校区各项工作的正常秩序。

3、各部门选派在老校区综合管理办公室工作的人员要恪尽职守、服从管理、履行职责。综合管理办公室负责对其考核并定期与原所在部门沟通、协调,对不能履行职责的可提出调整的意见,原职能部门应予支持。

4、老校区综合管理办公室经费由学院统一拨付,负责老校区各项管理费用和零星维修费用的支出。

5、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院工会职责范围

 

院工会委员会是教职工的群众组织,在学院党委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围绕学院的工作中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履行维护、建设、参与、教育职能,服务于全院改革发展大局,服务于全院教职工,发挥党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其职责范围是:

1、根据学院党委的工作部署和决议,制定工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布置、检查、指导各部门工会开展工作。搞好年度总结与评比。

2、配合学院有关部门,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在教职工中开展理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其它有益于精神文明和校园文化建设的教育活动。

3、按期召开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组织筹备委员会的选举工作;承担学院教代会工作机构的任务,做好教代会的筹备与会务工作,以及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教代会决议及提案的落实情况。

4、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其它形式,积极参与学院的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促进院务公开和民主办学。依法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5、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积极开展 “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管理育人”活动。做好有关劳模和师德标兵等先进人物的推荐评选与表彰工作。
    6
、努力满足广大教职工的精神文化生活需求,组织教职工开展丰富多彩、健康活泼的文化体育活动,推动学院的精神文明建设,增进教职工的身心健康,提高教职工的工作和生活质量。

7、办好“职工之家”。管理好各类教职工文体社团,引导教职工养成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促进他们的身心健康。为促进学院又好又快发展、构建和谐校园贡献力量。
   8、经常听取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向学院党委提供信息,沟通领导与教职工的联系。努力为教职工办实事、办好事,依法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积极帮助解决各种实际困难。持续实施教职工“送温暖工程”,开展经常性的走访活动。
    9
、做好女教职工的工作,关心并维护女性合法权益。开展具有特色的各类活动,不断提高全院女教职工的整体素质。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10
、根据工会经费独立的原则,建立健全经费预算、决算和审查监督制度,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会经费,管理工会的财产与设施。负责演讲厅的管理和使用。
   11
、做好接收会员工作,对会员进行工会基本知识的教育。加强工会干部的自身思想、组织、作风与制度建设,培训专兼职工会干部,不断提高工会的整体工作水平。
  12、完成学院党委和上级工会组织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工会主席岗位职责

工会主席在学院党委和上级工会领导下,主持工会全面工作。

1、结合学院中心工作,全面履行“维护、建设、参与、教育”四项职能, 紧紧围绕学院党委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工会作为党委联系教职工的桥梁纽带作用,落实学院党委的决议,当好学院党委的助手和参谋。

2、 负责组织工会全体同志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文件不断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

3、主持召开校工会委员会、教代会代表会议,向会员代表大会汇报工作。组织制定工会工作计划,审核基层工会的组织机构和工作计划,并检查指导实施情况。

4、经常向学院党委请示、汇报工会工作,主动接受学院党委的领导和行政的支持。定期向上级工会和教职工报告工作,接受他们的指示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协调好工会与学院党、政、群团各部门关系。

5、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及时向学院党委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呼声,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更好地为教职工谋利益。

6、加强工会队伍建设,指导并培训工会干部提高素质,调动工会专兼职干部的积极性,及时帮助基层工会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7、认真执行工会财务制度,坚持勤俭节约原则,管好、用好工会经费,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8、完成学院党委和上级工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会妇委会职责范围

 

学院妇委会是学院女教职工的群众组织,在院党委和上级妇联组织的领导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和《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开展工作。其职责范围是:

1、积极配合学院党委和行政领导,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沟通女教职工与学院党委、行政部门的联系。

2、团结教育女教职工,鼓励女教职工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提高自身素质,充分发挥女教职工在学院两个文明建设中的作用。

3、宣传贯彻落实上级妇联组织的会议精神,完成省妇联、省高校工委布置的工作,制定实施年度工作计划和做好总结。

4、代表和维护学院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参与学院的民主管理和监督。认真做好女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关心她们的工作、学习和生活,了解、反映她们的意愿和要求。努力促进男女平等。配合学院有关部门帮助女教职工解除后顾之忧,为女教职工办好事、办实事。

5、向学院党委、行政部门和上级妇联推荐优秀妇女人才。

6、关心女教职工的业余生活,因地制宜地开展有利于女教职工身心健康的活动。

7、搞好全学院的计划生育工作。

8、积极为全院大龄未婚男女教职工开展多种形式的联谊活动,为他们搭建相互理解、沟通感情的平台。

9、协调有关部门关心女大学生健康成长,开展献爱心活动,帮助和鼓励女特困生克服困难,完成学业,立志成才。

10、完成院党委和上级妇联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

妇委会主任岗位职责

 

主持妇委会日常工作,协助主席分管工会有关工作。

1、传达贯彻上级妇联会议精神和决议,完成省高校工委妇工委、市教育工会女工委员会有关工作任务,定期向院党委和上级部门汇报工作。

2、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制订落实女教工教育规划,组织开展有利于提高女教职工综合素质的学习和业务培训 最大限度地发挥她们在各项工作中的聪明才智。

3、做好女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时向领导反映广大女教职工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协调有关部门为女教职工办好事、办实事。会同团委、学生处做好关爱女大学生工作。

4、负责女教职工委员会工作。贯彻女教职工的有关政策和条例,保护好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权益。开展适合女性特点的丰富多彩的女工活动,增进女教工的身心健康。

   5、关心女教职工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深入了解她们的意愿和要求,积极向校党委及有关部门反映广大女教职工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协调有关部门为女教职工办好事、办实事。

6、负责妇委会委员的培训和学习。建立妇女人才档案库,及时掌握、了解、收集我校先进女教职工的事迹材料,做好向党委和有关部门推荐优秀妇女人才的工作。

7、制定工会文体活动计划,组织开展各项文体活动;管理学校各类群众文体协会。负责计划生育工作。

8组织指导演讲厅的管理,保障学院大型活动的安全使用,为学院中心工作服务

       9、完成上级妇委会、工会主席交办的其它工作。

 

 

院团委职责范围

 

团委的基本任务是:围绕学院党委的中心工作,针对青年教师、学生的特点,开展独立的活动。主要职责:

1、组织团员和青年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学习文化知识和专业技术。

2、宣传、执行学院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指示和决议,充分发挥团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团结带领青年完成党交给的任务。

3、教育团员青年继承和发扬优良传统,发扬共产主义精神,树立校园新的风尚。

4、教育并带领团员青年同一切危害国家和集体利益的行为以及国内外敌对势力活动进行坚决的斗争。

5、了解和反映团员与青年的思想、要求,维护他们的权益,关心他们的学习、工作、生活,组织开展文化、体育、娱乐活动。

6、做好团员的组织发展工作。收缴团费,办理超龄团员的离团手续,表彰先进。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

7、健全团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监督团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团员的权力不受侵犯。

8、加强对学生会、学生社团工作的指导和帮助,使学生会工作按党指引的方向健康发展。

 

外事科工作职责

 

永利集团304am官方入口外事科是在院党委、院行政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涉外工作的方针、政策,协调全院国际合作与交流事务的职能部门。

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1.制定学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工作发展规划;

2.起草有关规章制度;

3.会同学校有关部门做好各类公派和自费出国手续的办理及管理工.作;

4.与国外大学、科研机构等单位联络,拓展国际合作与交流;

5.中外合作办学及签订协议的组织落实;

6.制定校级组团出访、考察计划,并负责有关工作的准备落实;

7.外国专家的聘请、报批及其管理;

8.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院学生会职责范围

 

院学生会是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的青年学生的群众性组织,学生会的工作代表广大学生的利益。主要职责:

1、贯彻党的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组织学生积极认真地完成党委、学院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

2、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宣传组织学生积极努力学习,交流学习经验,提高学习水平,把每个人培养成四有合格人才。

3、维护广大学生的正当权益。通过各种渠道向学院反映学生的思想、学习和生活方面的情况。帮助学院做好工作。

4、学生对学院各部门工作带有普遍性或特殊性的意见与建议,及时向学院有关部门反映。

5、组织学生开展各种有益活动,活跃学生的文化娱乐生活,增强学生身心健康。

6、号召学生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配合学院有关部门,做好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

7、完成院学生管理部门或院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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